国际著作权公约 名噪一时的“人人影视字幕组”凉了
3日,上海公安局通报,经过三个月的缜密侦查国际著作权公约,上海警方在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破获“9.8”大规模跨性别犯罪案件。省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抓获梁某。 首要嫌疑人有14人。
这个侵犯影视作品版权的团体背后的“皮肤”,就是网络界赫赫有名的“人人影视字幕组”。 据警方报告,其网站拥有超过800万注册会员。
一
为何一起侵权案件会引起全网关注?
用一些网友的话说,字幕是“青春的回忆”,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一样,从海外影视作品中窃取了“天火”。
但随着正版资源的不断引入、观看渠道的不断拓展以及观众付费习惯的养成,“字幕组”的存在已经逐渐过时。
毕竟,字幕组诞生于版权的“野蛮时期”。 “盗版”仍有争议,但“盗版”却是无可辩驳的。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字幕组经常打出“分享、免费、公益”的口号。 但“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实吗?
警方通报中的一组数据引人注目: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先后创办多家公司,在国内外架设、租用服务器,开发、运营、维护“人人影视字幕组” 》 APP及相关网站。 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销售烧录侵权影视作品的移动硬盘等方式非法获利,涉案金额逾1600万元。
↑“人人影视字幕集团”庞大的产业链
对于营利性盗版行为,刑法白纸黑字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音频作品。 - 视觉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他人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这些年影视字幕组的出现,对于网民欣赏作品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无论国外还是国内作品以何种形式传播,我国著作权法以及加入的相关国际著作权公约都应该被跟踪。” 中国文字版权协会理事长张洪波表示,从目前警方披露的情况来看,“人人影视字幕组”经营者的行为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刑事犯罪。
二
“人人影视字幕组”的倒闭,也代表着互联网版权乱象的结束。
理性的观众应该认识到,“便捷盗版”的另一面是对原创者切身利益和创作热情的极大伤害。 从长远来看,将对文化市场的发展产生致命影响。 这种“文化生态”恶化的代价最终将由观众“买单”。
这也是中国多年来大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原因。
200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 先后查处快播播放器侵权案、“射手网字幕组”侵权案等一批重大侵权盗版案件。
在立法方面,2009年4月发布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明确,国内外电影、电视剧、国内外动画片等未取得相关许可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完善国际著作权公约,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网络日益密集。
例如,去年通过的新修订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的上限,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原则; 今年元旦施行的《民法典》也对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出了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将进一步“支持”创作者维护合法权益。
“‘人人影视字幕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著作权法与刑法衔接的重要成果,彰显了党和国家加强著作权保护的决心并增加侵权和违法成本。” 张洪波说。
三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当前,我国已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我国正在从引进知识产权的国家向创造知识产权的国家转变。 从这个角度分析,“人人影视字幕组”侵权案具有重大标杆意义,传递出国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信号。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字幕群体的兴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密切相关。 打击盗版的另一面是鼓励正版。
张洪波建议,为满足群众需求,应大力加强版权贸易,鼓励国内图书出版单位、影视公司、网络影视平台等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海外版权; 选拔优秀译者翻译制作作品,尽快投入国内市场; 通过互联网和数字新媒体加大传播力度,让国内民众有多元化的渠道了解优秀影视、图书作品。
“版权交流是双向的,在科学合理、大力引进国外影视作品的同时,也要努力输出更多中国影视作品,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他说。
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我们不需要“偷火”。 我们能够与世界优秀文化充分交流、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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