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非转基因”“零添加”拟被禁止使用
食品标签新规守护舌尖安全
●食品标签,俗称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涵盖食品法规、卫生、营养、宗教、警示等内容,是反映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状况的载体,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
●食品生产中的无证生产、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往往与食品标签有关。 食品标签背后的违法行为十分隐蔽,性质恶劣,直接危害消费者切身利益食品健康标志,阻碍行业健康发展。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无添加”、“零添加”等字样。 这不仅有利于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也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近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将持续征求意见。今年8月26日截止。
一些此前比较棘手的食品标签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得到了提出。 例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时,应当在食品标签上显着位置标注“转基因”字样; 食品标签上不得出现“零添加”、“特殊供应”、“特制”、“特殊需求”等字样。
所谓食品标签,俗称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涵盖食品法规、卫生、营养、宗教、警示语等,是反映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载体,也是重要的保障措施用于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 。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最简单、最重要的途径,也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的第一信息来源。 但当前的现实问题是,无证生产、掺假、非法添加等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往往与标签有关。 因此,需要综合施策,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有效遏制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源头。
食用盐明确标注是否“加碘”
转基因食品必须贴上“GMO”标签
有时候,当你拿到一包食品时,翻来覆去都找不到生产日期或保质期; 终于找到生产日期了,但字迹模糊。 从现在起,此类情况将被明确禁止。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该在哪里标注?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生产日期、保质期应当清晰标注,并可白底印刷在包装表面; 若采用激光蚀刻标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文字应清晰。 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 食品保质期不超过72小时的,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应标注到小时。
《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和原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标签规定》将同时废除。
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情况。抽样检验批次。 合格样品29153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11%,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食品标签管理依据缺乏完整性、统一性、系统性、权威性。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食品标签的定义:“粘贴、印刷、标记或者附着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识别和说明食品的基本信息、特性或者属性以及其他一般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指示条款。” 还强调“食品标签包括标签和说明书”。 明确了各级监管机构的分工,突出了各方的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食用盐加碘、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也需要明确标识。 食用盐加碘的,应当在食品包装主展示面上标注“加碘”字样及碘含量; 食用盐未加碘的,应标注“加碘”字样。 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在产品名称旁边标注“复原乳”字样。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务实精神。 明确标明食用盐成分是否“加碘”,有利于人们做出选择; 明确标明“复原奶”的成分,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体现。
这份《征求意见稿》也凸显了我国食品添加剂管理的重要性。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中研究、开发和改进最为积极的内容之一。 许多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和功效迅速提高。 一方面,食品添加剂极大地推动了食品工业的发展,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 另一方面,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和行业违规行为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消费者的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勤伟表示:“食品添加剂的选择必须符合安全原则,即添加剂不能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不能影响食品的营养成分。”食品的质量和风味; 不得掩盖变质食品的缺陷; 它们必须使用方便、安全,并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指标,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 当用于食品时,可以对其进行分析和识别。”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时,应当在食品标签上显着位置标注“GMO”字样。 对于不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的食品,不得使用“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或类似字样进行介绍或宣传。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转基因食品的争议由来已久。 目前,我国只批准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包括转基因棉花和木瓜,不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
我国实行转基因食品强制标签制度,实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管理目录。 凡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均须标识。
食品标签不强调特定人群
特殊食品标签未声明功能
食品标签上不允许含有哪些内容?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10项“不得标注”的食品标签内容。
它们是: 明示、暗示或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 以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无法证明其依据的产品描述; 对于不含有或不使用的物质,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或类似词语强调不含有或不使用; 对于未使用的转基因食品原料,使用“非转基因”、“非转基因”或类似词语介绍食品; 使用违反道德伦理或者公序良俗的食品名称、文字说明的; 使用已注册的药品名称作为食品名称; 使用“特殊供应”、“特殊生产”、“特殊需要”、“监管生产”等词语介绍食品; 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禁止的内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喜欢在外包装上标注“零添加剂”、“无添加剂”等字样,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搞把戏。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对此分析表示,按照大多数消费者的理解,食品中的“零添加剂”、“无添加剂”是指食品中不含任何添加剂。添加剂,往往意味着食品更安全、更健康。 但事实上,很多食品之所以能长期保存不变质,就是因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添加剂只要使用合法适量、在安全范围内,就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无添加”、“零添加”,不仅有利于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特殊食品标签特殊要求中,专门提出保健食品、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规定,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内容应当与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一致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特殊食品说明书、标签对应的内容应当一致。 如果标签涵盖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则无需额外说明。
对于婴儿配方乳粉,《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适合0-6月龄的婴儿配方乳粉不得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其可选成分可以在非主展示页面以文字形式作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此外,保健食品标签还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原料和辅料、功能性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保健食品标签、保健食品注册号或者备案号、警示性文字区域和警示语等内容。术语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齐建刚介绍,目前,我国保健食品违法促销手段常见三种:一是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超出批准含量;二是保健食品违法宣传。 第二,普通食品声称有保健食品的功效,普通食品未经批准就声称有各种功效,甚至比保健食品更有效; 第三,其他产品以“保健品”名义声称具有保健作用。
“社会上反映的非法添加保健食品问题,很大一部分并不是真正的保健食品。 这些未经安全审查的产品,打着保健食品的幌子,不受法律监管,非法添加药物等只能用于保健的产品。 食品原料的情况十分普遍。 例如,一些不法商家不按照批准注册的配方生产,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如在辅助降糖产品中添加格列本脲,在增强免疫力的产品中添加西替丁等。 尤其是在非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使用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情况尤其恶劣。”齐建刚说。
违法行为大多隐藏在食品标签中
多措并举打击标签造假
食品安全一直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特别是食品保健品造假、虚假宣传更是百姓热议的话题。 这与食品、保健食品虚假标签问题密不可分。 作为热点、难点、反复出现的问题,食品标签问题虽然经过多次整改已逐步好转,但仍不容乐观,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
齐建刚认为,食品标签看似是一个小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大问题。 食品标签就像一面镜子。 它是消费者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最简单、最重要的途径。 这也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的第一信息来源。 不仅如此,无证生产、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食品生产活动往往与标签有关。 可以说,隐藏在食品标签背后的违法行为性质十分隐蔽,性质恶劣,直接危害消费者切身利益食品健康标志,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在高勤伟看来,打击食品标签造假要想看到更加明显的成效,取决于多方面。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都是有效措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查处食品标签问题的法律依据是明确的。 行政部门要重点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从严惩处。 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食品标签才能得到有效实施。 违法者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有效震慑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源头。
熊文钊建议,打击食品标签造假除了行政部门发挥作用外,还应动员其他各方积极参与。 要充分发挥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加大对违法食品标签活动的曝光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辨别假货能力。 同时,要进一步落实食品标签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虚假食品标签往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责任。 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当前食品标签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让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打击食品标签造假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记者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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