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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配备两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发布时间:2023-11-30 04:00:27

食品药品监管协调员、信息员岗位职责

每个乡镇(镇、街道办事处)配备2名食品药品监管协调员,其中一名是乡镇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员兼协调员,另一名是卫生院预防医生和协调员。 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员职责

1、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制定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材料;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收集整理涉毒单位、农产品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业主、学校食堂等单位的基本信息;

3、负责当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卫生院、工商部门、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农产品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业主、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并保存检验记录;

4、负责开展农家宴登记、检查工作;

5、负责当地村级举报人的管理,保存举报人工作记录,督促举报人检查村卫生室、食品经营户;

(六)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传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文件精神;

7.监督举报辖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协助执法人员查处辖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2. 保健中心预防医生和协调员的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卫生所(所)和个体诊所药品购销、库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并保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沟通信息;

2.收集辖区内涉毒单位基本信息,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监管档案;

(三)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

4、负责辖区内涉药品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工作;

5、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品相关人员的培训;

6、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人员的业务指导;

七、监测、举报辖区内药品违法活动,协助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查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

三、村信息员职责

1、按照上级安排,积极参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服务。

2、负责对行政村卫生院(室)、个体诊所、食品经营户进行日常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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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举报行政村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协助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4、及时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好上级信息发布、下级信息上传工作。

5、负责村内农民宴请的推广、指导和登记;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协调员和信息员管理办法

三六乡食品药品监管协调员兼信息员

管理措施

第一章

一般原则

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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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推动全乡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简称“药品医疗器械”)规范发展。 《两网》),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药品监管协调员的聘任、管理和解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药品监督协调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

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调员

第四条

在药品监管协调人员配置方面,原则上乡镇设1名药品监管协调人员食品药品监督局协管员,每个行政村设1名药品信息员。 药品监管协调员(信息员)一般为兼职。 主要从农村干部、人大(党)代表、医疗卫生人员等人员中选拔。 组建以农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医疗卫生人员为辅,其他人员参加的农村药品监管协调员和信息员队伍。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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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协调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在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

(二)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一定的药学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热心药品监督协调工作,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

(四)作风端正,办事公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

第六条

药品监管协调员招聘程序:

(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拟招聘药品监管协调员的名额、条件和办法,公开期限不少于7日。

(二)自愿担任药品监管协调员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或者所在乡、村的介绍信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她位于。 乡、村及有关单位也可直接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推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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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对药品监管协调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食品药品监督局协管员,择优择优拟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3日。 符合条件者将被选拔。第三章

药品监督协调员管理

第七条

药品监管协调员的职责:

药品监管协调员按照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定期了解乡镇及周边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和质量动态。 如果发现涉及药品、器械的违法案件,应当随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督促药品相关单位落实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 及时收集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指导、联系、协助管理辖区内药品信息人员,收集和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建议。

6、按时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培训,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时不时地。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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