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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发布时间:2023-12-07 03:00:30

根据《广州市中小型客车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年度定期增量指标配额为12万辆(即每月1万辆),其中节能汽车增量指标为1.2万辆广州 节能指标,普通车增量指标为1.2万辆。 108,000。 新能源汽车指标不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直接分配,无需摇号或竞价。 上述公告实施后,2023年上半年节能汽车增量将增至3.6万辆,即每月6000辆。

广州 节能指标_节能指标广州公示_广州节能指标申请条件

根据上述公告,追加指标将于2023年1月至6月按月平均分配,单位与个人分配比例为1:9。 具体分配由市指标管理机构按月组织实施,纳入月度增量指标分配计划。 当月未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汽车指标,将纳入下个月的个人节能汽车指标进行配置。 同时,继续放宽节能汽车增量配额申请条件。 对非本市户籍申请参加2023年1月至6月个人节能汽车增量配额抽签的人员,暂取消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要求。

近年来,广州多次出台额外增加增量指标分配额度、暂时放宽申请条件等措施。 根据广东省此前相关要求,2021年至2022年,广州市节能汽车增量指标将增至8万辆; 到2022年广州 节能指标,广州节能汽车增量指标将增至6.8万辆。 此次调整节能汽车增量配额分配和申请条件,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汽车消费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 体现了推动汽车节能减排、引导公民购买节能环保汽车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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