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1人连环失踪案:被谋杀却找不到尸体,凶手:都当鸵鸟肉卖了女子湖南高速全裸被拍摄色情视频,男子路见不平,狂追几公里拦停(驼鸟食用油)昆明失踪80多人的案子,
当一个凶手在法庭上被询问“那些被害人的尸体都去哪里”的时候,如果他面露微笑地说道:“都卖掉了,我给当成鸵鸟肉给卖了”。那只能证明一件事情,这个凶手现在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
我不知道各人有没有听说过这起耸人听闻的“云南昆明青少年连环失踪案”,现在谈论起这个杀人恶魔,人们依旧无法相信这居然是一起真实发生的案子。
这个故事发生在2012年,云南的一个小县城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新的肉贩,本地的群众对这个肉贩非常新奇,因为这个人都六十多岁了,也不爱说话,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做生意的样子。
但这个肉贩的生意却好得出奇,他的肉摊非常受到本地人欢迎。因为他卖的是“鸵鸟肉”,这块牌子挂上来以后,人们看到他卖的鸵鸟肉十分便宜,居然只有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有时候还不到,甚至是“半卖半送”。
无论什么时候,鸵鸟肉对于人们来说都是新鲜事物,家庭主妇能够分辨牛羊肉,但这种肉她们真的不认识,很多人图新鲜,都买了很多肉回家煮了吃了。
但是事都有凑巧,这些买鸵鸟肉的家庭主妇里,居然有一位真的吃过鸵鸟肉,她越吃越不对劲,越吃口感越觉得诡异。
没有措施,这个人只能尽快找到了那名肉贩,当她质问这个肉贩这究竟是什么肉的时候,没想到,这个肉贩居然支支吾吾的。
这个肉贩怎么也回答不上来,然后人们也再也没有发现过这个肉贩的踪迹,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个肉贩居然登上了法庭,很多吃过“鸵鸟肉”的人看完新闻以后全部都吐了。
人们这时候才明白,这个真名叫做“张永明”的肉贩其实是一个杀人狂,他居然在五年的事件中足足杀害了十一个人,而且还把他杀掉的人暴虐分尸,最恐怖的是,这个人居然把这些人肉当做鸵鸟肉卖给了不知情的普通人。
也就是说,那些买过鸵鸟肉的人吃的其实都是人肉!得知这个消息以后,那些买过肉的人好几天都吃不下饭,有人甚至把全家的锅具灶台全都给扔了,太令人恶心了,人们也对这个张永明恨之入骨。
警方把他抓住以后,张永明也很快认清楚了事实,他说自己一共杀害了20多个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是青少年,等杀了这些人以后,他就把他们肢解分尸——警察逮捕他的时候,他们家里还有整整五个塑料大桶。
这桶里装着的全部都是肉,其中更是还有40多个眼睛,这些人的眼球这个人居然全都装来泡酒。除了这些,他居然都把腌制的肉都挂起来风干做成腊肉,这些全都是受害者。
这是一个暴虐的人,因为碎肉全部都被他们家养的三条狗给吃掉了。可是谁能想到,有些人居然也对这个杀人狂感到同情,不是对他杀人的行为感到同情,而是他那悲凉的身世。
张永明出生在1956年,他的家境贫寒,可是父母并不是什么老实人,他们在村落里可是太有名了,只不外是恶贯满盈的“恶名”,非常难缠,一个村落的村民对他们家避之不及。
父母都是出了名的流氓恶霸,所以张永明在这种环境中长大,他自己动不动就被父母拳打脚踢,长此以往,张永明觉得自己不是一个正凡人了,他成为了一个内心极其扭曲的人。
年轻的时候张永明虽然奇怪,但大要上还算是一个正凡人,就在1978年的时候,时年22岁的张永明到场了工作,他到场工作的地点是本地的瓦窑场,干一些基本的力气活。
不外张永明还是乐成交到了朋友,他和一名叫做杨树荣的人十分交好,他们两个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但谁也没有想到,张永明居然会拿杨树荣成为了第一个刀下亡魂。
其时两个人一起外出服务的时候,张永明直接把杨树荣暴虐杀害,而且把尸体都藏起来了,其时杨树荣的家人都急得找到张永明询问是不是知道他的下落——其时他们绝对没想到,张永明骗过了所有人。
但半个月以后,他的尸体才终于被发现了,证据确凿之下,张永明被抓起来了,他只能认罪,但是因为他的态度老实。因为很多原因,他最终还是被判了死缓。
后来人们才知道,张永明小时候就想杀掉一名叫做陆世荣的朋友,幸好其时这个朋友及时发现,看到了想要行凶的张永明,最后在呼喊之下,才终于解围。
1997年,张永明终于出狱了,他在狱中的体现非常好,但其实他内心还是那个丧心病狂的杀人魔,彼时他的父母全都死了,他也只能留在老家的村落里,举目无亲,人见人嫌。
他没有洗心革面,而是暗自决定杀人,他还给自己进行了掩护,在家里盖起了窖,而且还在家中豢养了足足三条大狗——往后人们总能听到张永明家中的恶犬一直在吵,而且电视的声音也极为嘈杂。
其时他所在的晋城镇一直有人在失踪,一直到张永明被捕的时候,人们知道的失踪人员已经到达了11个人,这些人全部被他暴虐地杀害了,比及2012年的时候,他直接被警方逮捕了,所犯下的罪行更是直接真相明白。
他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暴虐,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所以依法应当严惩。
而且他还犯下了侮辱尸体罪,本罪是指偷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第三百零二条规定,偷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产业。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现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但实际上,张永明绝对不是简单的侮辱尸体的罪名,这简直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事情,罪不容诛,简直违背了人伦道义。
2012年,昆明晋宁县的张永明被人民法院判正法刑,特大连环失踪杀人案终于彻底结束,他也结束了自己悲凉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