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山西公司)山西裕丰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及关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956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在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2024年7月1日上午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计票,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17时,收到到场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697,063,655.34份,占2024年5月29日权益登记日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708,242,667.18份的98.42%,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关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697,063,655.34份基金份额表现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现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现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到场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到达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负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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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7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2024年7月1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存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刊登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附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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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及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17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在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2024年7月1日上午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计票,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17时,收到到场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143,550,287.86份,占2024年5月29日权益登记日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153,527,712.00份的99.14%,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和《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143,550,287.86份基金份额表现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现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现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到场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和《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负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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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7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2024年7月1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存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刊登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附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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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及关于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21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投票时间为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在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2024年7月1日上午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计票,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17时,收到到场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161,963,923.64份,占2024年5月29日权益登记日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174,236,822.55份的98.95%,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和《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关于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161,963,923.64份基金份额表现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现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现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到场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到达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和《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负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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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7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2024年7月1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存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刊登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附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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