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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分步有序恢复开放体育场馆

发布时间:2020-03-15 17:52:37

原标题:我市分步有序恢复开放体育场馆

  3月14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我市体育场所开放,加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控制和消除开放后的疫情风险隐患,我市制定了体育场所开放工作指引,适用于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需要注意的是:各类游泳场(馆)、线下体育培训机构及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暂不开放。

  据了解,为落实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沿街商铺开业的通告》精神,分步有序恢复开放体育场馆。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复工,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按所在地辖区政府要求进行复工。各体育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以单一经营场所为单位,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据市体育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所有室外体育健身场地已经陆续恢复开放,1609处户外健身路径已对外开放;市属场馆将在3月15日后陆续开放;有密切接触体育项目,空间密闭、人员容易集聚的体育场馆将继续暂时封闭,待条件成熟后恢复开放。

  据悉,将有七项措施助力场馆序恢复开放:措施一,落实防控准备。落实防控物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业需要。开放前,要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全员培训,确保员工岗前培训到位,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措施二,做好防控提示。各体育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定机构电话。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顾客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提醒员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措施三,严格入场要求。做好进入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的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建档备查。对进入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测量管理,对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场。措施四,实施客流管控。各体育场所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运动人员应保持适宜间隔。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客流量。不得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和线下培训等人群聚集活动。措施五,加强卫生管理。制定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措施六,执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在场所内设置应急区域,发现可疑症状者,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等来过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并向场所属地街镇及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开展人员排查和后续处置工作。措施七,配合监督检查。各县区体育部门对本区开放后的体育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市体育局也将组织人员对开放后的体育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开放的体育场所必须自觉配合所在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对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