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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关于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予以奖励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20:36:27

原标题:关于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予以奖励的通告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返程、返工、返校高峰即将到来,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不容丝毫侥幸懈怠。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做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严防严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经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予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违规行为种类

  1。自2020年2月5日以来,从外省(市)进入或返回永宁县,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的村(社区)申报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已经村、社区排查登记的除外),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

  2。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观察期内擅自出门的;

  3。举行婚宴、聚餐聚会、麻将棋牌、文化、体育、旅游等集聚性活动及未报备且大操大办“白事”的;

  4。扎堆聚集聊天、公共场所未戴口罩、随意翻越小区护栏、乱扔废弃口罩等不文明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对第1-3类违规行为举报人,每条奖励一次性医用口罩30个或现金500元;对第4类违规行为举报人,每条奖励一次性医用口罩10个或现金100元。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请举报人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当面举报或电话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信息要真实、具体,鼓励随手拍下违规行为证据。各乡镇(街道)举报电话如下:

  李俊镇:8419045

  望洪镇:8440856

  杨和镇:8011254

  胜利乡:8470309

  望远镇:8428500

  闽宁镇:8403983

  团结西路街道办:8011419

  四、奖励兑现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线索由乡镇(街道)会同村(社区)核实无误后兑现奖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统筹奖励物资,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兑现奖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继续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保持健康生活和阳光心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出门、不集聚不信谣,主动配合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汇聚起战胜疫情的磅礴力量!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