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日计息 利率可以再提高
惟有下猛药、出重拳,才能遏制欠薪者对农民工基本权益的漠视与侵犯。
国务院副总理挂帅议事协调机构,拖欠将“加息加赔加罚”……近日,国务院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推出不少大动作,人社部网站也向社会征求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意见。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诸多干货中,备受舆论关注的一点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日计息。意见明确,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疑是个老大难问题。与往些年“年年喊年年拖”不同的是,今年的各项制度举措越来越细密,也越来越严厉。在此背景下,按日计息显然是个有的放矢的“硬招”。
拖欠工资“按日计息”,是“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欠薪”的攻坚实招,跟“加赔加罚”等系列举措结合看,这显然也是对欠薪“治理网络”的织牢织密。
据披露,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已上线,建筑工人开始实名制管理;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也已明确。但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得从前端上发力、在“提高违规代价”上下功夫。而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欠薪者肉疼。拖欠工资按日计息,与以往相比,是更加明确和严厉的处罚措施。
但按现在计息标准看,日息万分之五的利息换算成年息为18%。以拖欠工人1万元一年为例,大概要支付的利息也就一两千元。而在民间借贷中,年息36%内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这某种角度上也意味着,假如欠薪的责任主体,将欠款拿去做民间借贷,获利仍然高于拖欠工资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
因此,对那些只顾打自家的小算盘,习惯了拖欠挪用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来说,仅仅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未必能形成足够的震慑。
鉴于此,或许可以对其利息设弹性空间,万分之五是最低标准,上限则可对标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率。
说到底,要达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欠薪的政策目标,只靠个案上的政府施压、部门协调、媒体呼喊不够,还得下猛药、出重拳。而针对恶意欠薪者,大可按民间借贷合法利率上限来处罚。虽说按日计息只是个小小的金融杠杆,但其所撬动的,却可能是长期以来的陋习与恶行,还有欠薪者无视农民工基本权益的漠视和侵犯。
而有了按日计息等系列举措后,也需要消除制度与执行之间的落差、错位等问题。这也有待扎牢制度的口袋,夯实用工单位、出资人、合伙企业乃至地方政府等各方的责任,并以严密的制度督促落实,用严厉的罚则规范行为,进而更有力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