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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银行在香港被查?究竟咋回事?

发布时间:2019-04-27 11:12:49

  导读:4月24日香港证监会和金管局的一则协同调查通函引起了市场关注。

  该函剑指一家内地银行通过私募和SPV(特殊目的公司)将贷款包装为投资的行为,认为其未能审慎进行风险评估。

  一位内地资深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能做出如此复杂交易的内地银行集团须得在港各类牌照资质齐全,而香港的金融牌照划分很细,只有大行和少数扎根香港时间较长、或是收购在港银行的股份行有这种能力。

  4月24日香港证监会和金管局的一则协同调查通函引起了市场关注,该函剑指一家内地银行通过私募和SPV(特殊目的公司)将贷款包装为投资的行为,认为其未能审慎进行风险评估。

  不少市场评论称,此事涉及银行信贷参与配资,穿上“北上资金”的马甲进入A股,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6日采访的数位香港金融业人士认为此事没有确凿证据,此番“复杂交易”监管与北上资金大幅撤出关联也不大,香港监管的目的更多是警惕银行非标业务隐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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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山震虎引发的“剧情”

  有知情内地银行人士26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事源头是金管局针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常规检查,并不是对于某家银行的专门调查,在调查中偶然发现高风险的“复杂交易”。

  根据通函,香港金管局和证监会对一家内地银行集团旗下进行的“复杂交易”进行调查,发现隐匿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金融风险,运用的是通过私募机构把保证金融资变成了投资的手法。

  这笔复杂交易具体的操作手法是:

  该集团的附属公司从集团所属的银行取得一笔信用借贷作一般业务及营运资金用途。该附属公司其后向一家由持牌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私募基金作出大额投资,该基金的唯一目的是向由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所拥有的一家特定目的公司提供一笔贷款(贷款A),而这笔贷款的抵押品主要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通函并未明确具体是哪家内地银行,但有敲山震虎的意味:“这则交易也说明其他在港的内地金融机构存在类似操作,进行复杂而欠缺透明度的融资安排,隐藏交易中的金融风险。”

  有市场猜测此事关涉的内地银行民生银行,涉及的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为绿地香港(0337)。

  香港知名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于4月24日晚发文称,监管机构所指的是中国民生银行旗下的香港附属公司民银资本,以及曾向民银资本借贷3亿港元的“New China OTC Fund 2”,后者由华邦资本管理。Webb认为,通函中所指涉及被抵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是绿地香港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权威银行人士了解到,涉事银行并非民生银行,或为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另外,绿地香港也在25日下午的公告中澄清,涉及民生的这笔贷款已经悉数偿还,所以市场猜测有误。

  一位内地资深银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能做出上述复杂交易的内地银行集团须得在港各类牌照资质齐全,而香港的金融牌照划分很细,只有大行和少数扎根香港时间较长、或是收购在港银行的股份行有这种能力。再加上中行作为发钞行在港属于比较谨慎的一类银行,部分股份行如兴业和浦发这几年才进入香港,其实能做出复杂业务的内资银行屈指可数。

  非标玩法入港

  由于上述复杂资金交易符合配资特征,加上4月以来A股北上资金出现净流出超200亿,一反年初疯狂入市的情景,不少市场人士认为与香港的资金监管有关,从而将此次香港调查内地银行“复杂交易”认定为,有人在港套取信贷资金配资加仓A股被查。而被查之后,“假外资”不得不紧急撤离避险。

  但被查的真实原因,恐怕不在A股。

  “这笔被监管点名的业务与配资炒股关联不大。”一位港股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首先,根据通函,这笔股权质押获取的贷款是用来借新还旧的,看不出流向A股的痕迹。

  贷款A被用作偿还部分该名大股东拥有的另一家SPV所欠的贷款,而该笔贷款是为新兴市场的项目进行融资。贷款A备有追缴保证金的安排;根据有关安排,当贷款与抵押品比率超过某个议定水平,借款人须提供额外的现金或证券抵押品。证监会认为,该集团设立的有关安排,表面上虽然为其附属公司于私募基金的投资,但实质上是一项以该银行提供的资金作支援的保证金融资贷款。

  一位香港投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道,香港的“保证金融资”和内地的股权质押融资本质区别不大,证券公司用交易的股票作为提供贷款的抵押物。目前香港已经关注到保证金融资乱象,因此4月初出台了《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指引》,规定经纪行可采用的最高保证金贷款总额相对于资本的倍数最高不超过5倍;单一或关联客户的合计保证金贷款最多不得超过经纪行股东资金的40%。这项规定今年10月即将生效。

  其次,金管局的现场检查发现该银行的贷款审批及贷后监控手法未尽完善。金管局认为,这笔贷款缺乏审慎的风险评估,对借款公司的还款能力及该笔贷款拟定用途的评核不够,也没有按照公平原则授出。银行也需要确保一套有效的贷后监控架构,以便及时识别和跟进借款人任何重大的不利发展。金管局认为个案中的股权质押贷款属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银行应对借款人参与高风险或偏离正常业务活动重新评估风险。

  上述港股分析师表示:

  “这就是一笔绕过监管的非标贷款,”

  “这与银行表外理财的方式此前规避监管的方式有所类似,表内不能做的业务,通过多层通道嵌套,包括信托、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包装成底层资产难以辨析的产品,迷惑住监管的眼睛。”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罔顾风险的这种非标贷款风险较高,不排除存在短贷长投、期限错配的风险。另外,由于借款方是上市公司,还存在股票波动造成抵押品价值下降的风险。

  “很有可能就是在例行检查中进行了穿透式审查,发现这笔高风险非标贷款的问题后通知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自查。”上述人士表示。

  总结来看,在通函中,监管意识到的风险有二:

  一是由于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但质押比例超过70%,且流动性较差;

  二是投向新兴市场国家,投资标的风险较大,这笔贷款违背了审慎监管的要求。

  香港金管局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已要求有关银行采取补救措施,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以符合联合通告的要求,包括对借款人进行严谨的贷前风险评估和贷后监控,并定期审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联合通告已要求所有从事类似业务的银行进行即时检讨,及采取合适措施管理相关风险。金管局会审视银行的检讨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事实上,香港证监会在去年8月就发布过通函,对以投资作为掩饰而实际上是保证金融资的安排表示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6日询问了多名香港业务人士,只能说该案应当不是个例,但对此业务规模有多大,还没有人能说清。

  “其实香港总体来说监管制度比较宽松,但大部分银行、券商内控很严格,然而部分内地金融机构作风比较粗放、激进,这件事情就是典型的跨境套利。”上述香港投行人士表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