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礼金登记制度 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你了解多少?
第一条:礼品登记及提交制度
礼品及礼品提交登记系统
一、盐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行使管理职权和业务往来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包括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无论其性质如何。金额或价值。 不接受。 因各种原因不能拒绝的,必须登记并移交。
2、与行使管理权和业务往来相关的活动主要包括:
1、各种礼仪、庆典、招投标、商务谈判等公务活动。
2.以应酬等名义,实际为解决某一事项而进行“公关”、“过关”等活动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或对完成事项进行猜谜、抽奖等活动奖励。
3、亲友交往中涉及行使管理权力和业务往来的活动。
3、业务往来中收到的礼品必须按照以下方式登记和移交:
1、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拒绝的礼品(包括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受赠人必须向局纪检组报告。
2、受赠人须填写《礼品登记表》,礼品将交予纪检组。
3、对食品等难以保存、需要及时处理的物品,由负责登记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4、纪检组长负责对移交的礼物(礼物)进行登记。
4、按规定必须登记交接的礼品,必须自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 不登记、不移交礼品的,将视情节给予党纪、政治纪律或者行政处分。
5、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职务,拒绝、制止或者拒绝向配偶、子女退还、赠送礼品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六、收送礼品的处理方法:
所有收集到的礼物都将记录在统一的登记册中。 收受、处理礼品(赠品)须经局党委批准,并由纪检组办理。 处理结果应当由负责人在登记簿上注明并签字。
第二部分:礼品登记系统
第一条 为维护本部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奉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我们部门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 全体党员、干部和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或者接受礼品、礼品和有价证券。 不能拒绝的礼品、赠品和证券必须在一处接受,无论价值多少。 当月内向纪委办公室报到登记。
第三条 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馈赠、有价证券登记后,由纪委办公室、经理室、财务部等部门酌情联合处理。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和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品、有价证券,隐匿或者谎报并视为已有的,按违法所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各种形式收受礼品、馈赠、有价证券的,或者名义索取礼品、馈赠、有价证券的,以索贿论处。
第五条 本部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收受的礼品、礼品、有价证券,将按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律处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代表本单位、本部门的馈赠、馈赠和有价证券,应当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移交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责任。 单位领导的职责。
第七条 加强礼品管理。 贵重物品或者易损物品应当及时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本规定由本司纪委负责解释并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温商礼品登记管理办法
深圳市闻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礼品馈赠登记管理办法 为强化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往来活动,对业务往来中收到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确保员工忠于职守,诚信业务往来。 这些措施是专门制定的。
1、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收受业务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品、金钱。 因各种原因不能拒收、退回的,必须登记交接。
2、工作中收到的礼金、礼品等,受赠人必须在一周内将礼金等提交行政部,并填写《礼金回收登记表》。
3、收到后应当登记并移交的赠品、赠品等,未登记或者未如实登记或者移交的,一经发现,处赠品、赠品价值双倍罚款,情节严重的。 解雇。
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上交的礼品进行登记,并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保存礼品的处理记录,并每月报总经理审核。
5、登记后的赠品、赠品等,由行政部门按以下方式处理。 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1、高档耐用物品和适合办公使用的物品可由公司保留并登记在仓库;
2、登记后,一般生活用品可折扣给员工或交由行政部门处理;
3、少量食品、水果等礼品在行政部登记后,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4、礼品折扣待遇收入及收到的礼金,由行政部门登记后转入公司财务部门; 财务部对各类现金收入进行专项管理,登记入账。
附件一:
礼金回收登记表
第四章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严禁教师非法收受学生、家长的礼物、财物的规定》,现将我校严禁教师非法收受学生、家长的礼物、财物制度公告如下,并要求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严格遵守。 要求学校领导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落实规章,切实承担管理监督职责; 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自觉抵制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不正之风。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的宴会;
3、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并付费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要求学生和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本人或其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出售图书、教具、生活用品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调换学生座位等。
学校对上述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必须坚决严肃处理。 每一个发现的案件都将受到调查和处罚。 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不得晋升或者晋升职称。 监督举报热线:
2014年8月
第五章:禁止举办有偿补习班和非法收受礼品的管理制度。
金川区双湾中学禁止举办付费补课和非法收受礼品及资金管理制度
金川区双湾中学
(2015年8月修订)
金川区称双湾中学禁止举办付费补课
以及非法收受礼品和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扎实做好育人工作,提高师德师风水平。作风建设活动,努力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 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带薪补课的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八项注意事项》和《六项注意事项》金川区教育局通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双万中学制定了严格禁止举办付费补课和非法收受礼品的管理制度。
1.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学校举办有偿补课。 学校将继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默许教师在校内外收费授课。 不得出租、出借校舍、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或者外部人员开展中小学课程有偿辅导活动。 学校教师不得以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名义参与举办有偿补课; 鼓励教师自愿为学困生提供课外辅导、补缺,但不得开设新课,也不得向学生收费。
2.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
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不得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集中培训、参加有偿教学; 严禁在职教师指导所任班级的学生参加自己或者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或者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3、严禁教师收受礼品。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财物; 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会; 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付费的娱乐活动; 严禁让学生和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或其亲属承担的费用; 严禁其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严肃查处有偿补课、非法收受礼品等行为。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加强公开检查和秘密检查,确保案件一律发现、一律查处,决不姑息。
对违反上述三项规定的在职教师,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全额返还已缴纳的补课费用和收入。 当年师德100分量化考核扣5-10分,不享受此项绩效工资。 经百分制定量认定不合格者,取消各项评价和推荐资格,不得晋升更高级别教师职务,不得晋升至正常工资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民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当好榜样、行为模范。 ,弘扬奉献精神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表现出色。 每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搞有偿辅导,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物,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有效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努力做到人民教师满意。
金川区双湾中学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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