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集微网消息,1月19日,上海市政府印发《新时代促进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提出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政策》指出,实施EDA生态建设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EDA软件技术攻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全流程EDA工具以点带面的突破。 支持企业建设EDA开放云平台,组织设计用户与相关EDA企业共同开展研发验证,并将平台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对本市集成电路企业和创新平台采购合格自主、安全可控的EDA工具,按实际采购金额给予50%补贴。 支持企业在高校开设独立的安全可控EDA工具教学课程并纳入教学计划。
对元器件、原材料等自主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实际销售的集成电路重大装备材料项目,支持比例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支持金额不超过10%。原则上超过1亿元; EDA、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大项目,项目新增投资可放宽至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比例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设计公司开展流片服务,有利于推动集成电路线宽28纳米(含)以下工艺生产线在本市的应用。 相关流片费用包含在项目新增投资中,支持30%的流片费用。 支持的数额是有原则的。 不超过1亿元。
支持集成电路、软件企业融资担保服务。 鼓励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为本市集成电路设备和材料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相应担保费用的75%给予担保费补贴。 2%。 推动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加大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力度。
据了解,EDA被誉为芯片行业皇冠上的明珠,是芯片设计不可或缺的软件工具。 其市场主要被美国三大巨头垄断。
全文如下:
《新时代促进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时期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这些政策。
第二条 本市符合相关条件,提供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的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含IP、EDA,下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和机构,适用本政策服务。 有主营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人才支持政策
第三条优化研发设计人员和企业核心团队的奖励政策。 优化研发设计人才支撑结构,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先进封装测试企业的研发设计人才,以及基础软件、产业化等。软件、新兴科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 以及来自符合国家规划布局指导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公司的研发设计人员。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扩大产业规模。 对首次突破相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EDA、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市、区政府将对企业核心团队给予分级奖励。 其中,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进一步放宽。
上述个人奖励最高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可在出台当年申请并享受激励政策。 (责任部门、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临港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第四条加大对海外紧缺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张江集成电路、基础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紧缺海外高端人才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责任部门、单位:临港新区管委会、上海科创、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
第五条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对列入国家重点鼓励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名单的单位,经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后,列入支持应届生就业重点用人单位。当年在上海没有上海学生的普通大学毕业生。 本单位引进合格高层次人才,直接纳入市相关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第六条加强企业人才住房保障。 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纳入市级人才公寓保护范围。 上海国家级集成电路创新平台研发人员纳入市级人才租赁补贴范围。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屋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
第七条 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建设。 推进上海高校微电子学院和“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积极创建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 推动增加上海高校微电子、软件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名额。 推动全市集成电路生产线、中试线向微电子学院开放并为学生提供实践岗位,鼓励相关院校将其纳入相关专业硕士和本科生产实践课程。 (责任部门:市教委、市经信委、市科委)
第八条 建立软件人才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能力评价联动机制。 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等国内外知名软件职业资格认证级别与人才职业能力评价的对应对接,视情况支持相关人才政策。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
第三章 企业培育扶持政策
第九条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重大集成电路和软件项目,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一)对元器件、原材料等自主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实际销售的集成电路重大装备材料项目,支持比例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二)对EDA、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重大项目,项目新增投资可放宽至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比例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该项目。 支持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
(三)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公司开展有利于推动本市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工艺生产线应用的流片服务,纳入相关流片费用对新投资的项目,给予流片费30%的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通过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临港新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张江科学城等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集成电路和软件的联合支持项目、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 全市集成电路产业规划布局重点区域所在区政府应当设立集成电路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委、市科学技术发展局、市财政局、临港新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第十条 加强中小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能保障。 建立中小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应急供应保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动本市支持的集成电路生产线、中试线部分产能开放,优先满足中小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能需求。承担国家技术攻关任务或开发重要产品的中型设计公司。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第十一条 优化软件创新平台培育机制。 试点采取先立后优的竞争机制。 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领域培育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国家创新平台创建。 推动全市软件企业园区积极创建中国著名软件园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委)
第四章 投融资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 继续扩大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规模。 全市国有投资平台企业和相关园区发展平台共同加大对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集成电路设备材料基金募集资金的支持力度。 通过市场化方式,不断做大做强集成电路设计基金。 引导本市设计企业共同发起或参与设立上海集成电路生产线投资基金,参与本市新建集成电路生产线的投资。 (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浦东新区政府)
第十三条创新信贷支持和软件产业融资方式。 落实本市集成电路中长期信贷优惠利率专项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并购贷款、债券融资、企业参与发行的债券提供专项长期优惠利率信贷参与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和设备材料基金。 折扣。 依托上海“信易贷”、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和“银税互动”,支持银行开发软件企业专项融资产品。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
第十四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加强适合集成电路产业特点的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建立集成电路保险池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自主安全可控设备、材料、EDA在线验证,研究制定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保费补贴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部门: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第十五条支持集成电路、软件企业融资担保服务。 鼓励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为本市集成电路设备和材料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融资担保机构发生担保费率达到一定标准的部分给予75%的担保费补贴。不超过2%。 推动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加大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力度。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第五章 研发与应用支持政策
第十六条在重点领域布局重大科技项目。 围绕集成电路装备与材料等重点领域组织市级重大科技项目。 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技术攻关任务上海伯俊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本市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配套资金等支持。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第十七条优化集成电路产品首轮流片政策。 重点支持中小设计企业和重要创新平台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和中试线开展首轮工程产品流片,研究开展MPW(多项目晶圆)由中小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过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服务机构进行。 ) 流片包含在支持范围内。 支持本市高校微电子相关专业博士生、博士后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中试线开展研究,对相关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教委)
第十八条加大对自主、安全、可控设备材料的验证和应用支持。 对本市首套集成电路装备和首批新材料验证服务的集成电路生产线、中试线给予一定的研发补贴。 其中,单台设备验证费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批材料验证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自主、安全、可控设备材料的应用和验证,将是该市新建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获得政府财政支持的基本条件。 其中上海伯俊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自主、安全、可控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采购比例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的30%。 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
第十九条实施EDA生态建设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EDA软件技术攻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全流程EDA工具以点带面的突破。 支持企业建设EDA开放云平台,组织设计用户与相关EDA企业共同开展研发验证,并将平台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对本市集成电路企业和创新平台采购合格自主、安全可控的EDA工具,按实际采购金额给予50%补贴。 支持企业在高校开设独立的安全可控EDA工具教学课程并纳入教学计划。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
第二十条优化首版软件、首套设备等应用政策。 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首版软件的应用。 支持资金为前三个首版软件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累计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应用列入国家和本市重点目录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 允许集成电路设备开发企业享受首套政策,不再设置合同首付款等前提条件。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第二十一条加强行业标准建设。 按照相关规定,对牵头制定各级标准的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上海国家创新平台建设集成电路领域标准技术开发、验证和应用全流程服务平台,积极引领部分领域国家标准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区政府)
第六章 长三角协同创新支持政策
第二十二条 建立协同攻关、“名单公布、负责”机制。 依托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集成电路关键器件及材料、核心算法技术研究需求信息发布平台,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发展合作需求,重点关于吸引长三角各类创新主体参与。 公布名单。 (责任部门:市科委、市经信委、市教委)
第二十三条支持长三角地区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协调发展。 本市处于示范应用阶段的重大集成电路装备首次用于长三角地区集成电路生产线的,将按照“制造-用户”二条给予设备使用单位一定的支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一路扶持政策。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第二十四条 举办长三角软件算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EDA竞赛。 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实际问题,举办软件算法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赛,吸引全球创新算法和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在上海应用。 支持企业在长三角重点高校举办EDA工具应用大赛。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教委)
第七章 产业管理扶持政策
第二十五条 优化集成电路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浦东新区、临港新区、嘉定片区按照规定需要产业引导的重大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者管委会出具审查意见,报市政府。 优化调整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 集成电路产业项目厂房主净化车间不纳入本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 (责任部门、单位:浦东新区政府、嘉定区政府、临港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会)
第二十六条 加快上海电子化学品园区建设。 支持上海电子化学品园区建设,优先布局集成电路材料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集成电路专用电子化学品公共仓储设施,建设上海电子化学品创新研究院和联合学院-企业实验室。 上海化学工业区专项发展资金将进一步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材料制造、研发、仓储项目,并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部门单位: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十七条 继续实施进出口便利化和贴息政策。 实行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快速办理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关键设计和重点软件企业进口国家鼓励的原材料、设备的通关、报检手续。 完善外汇分类管理制度,为诚信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灵活的管理模式。 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向境外企业购买技术使用权或所有权开展技术出口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责任部门: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这些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部分政策与本市其他产业政策重叠的,按照优先、优先、不重复的原则实施类似政策。 (校对/雅顿)
附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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