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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23-10-30 05:02:09

记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政策。 是农机化促进法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扶持措施。 2004年政策出台以来,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社培训制度,政策效果不断显现。 截至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392亿元,支持超过3800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4800万台(套)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大幅增加,总投资1863亿元,平均每年超过200亿元,支持了2459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业机械3157万台(套)。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支持和促进了我国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大幅提升,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 2020年,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10.3亿千瓦,农业机械保有量2.04亿台(套),比2003年分别增长72%和63%。综合机械化率全国农作物耕种收获率为71%,比2003年提高39个百分点。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 畜牧业、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实现机械化。 比率分别达到36%、31%、40%和39%,均明显高于2003年。

二是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壮大。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农机企业1615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33亿元,比2003年分别增长10%和236%,与我国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农机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我国已成为世界农机制造和使用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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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2020年,全国农机服务组织19.46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7.89万个,占比40%以上; 农业机械经营户4008万户,其中农机专业经营服务户423.2万户; 农机经营服务收入达到3540亿元,比2003年每年增长80%,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主力军和排头兵。 跨区域经营、生产托管等服务不断拓展,农机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支撑其他农业经营组织发展,在促进有机衔接发挥了重要桥梁作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系。

记者: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2021年至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合作社培训制度,是在保持上一轮政策实施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要求。 “三农”工作相关决策部署,以稳定政策落实、政策效益最大化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稳定重点、拓展发展。围绕范围、优化服务、加强监管、提高效率,着力完善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引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全面优质高效进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有效供给,为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在支持重点领域方面,重点抓好稳生产、保供应。 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全部纳入补贴范围,予以足额补充。 将育苗、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便资源化等成套设施设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在补贴资格方面,要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 通过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创新农机产品取得补贴资格并尽快纳入补贴范围的步伐; 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新型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 在补贴标准上,力争做到“有增有减”。 加大对重点地区插秧机(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补贴计算比例,以及发展特色急需机具丘陵山区农业及高端、双联、智能化农机产品。 逐步降低轮式拖拉机等本地区明显过高、技术相对落后的装备品种或档次的补贴标准。 在政策落实方面,我们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补贴全流程在线办理。 加快补贴资金支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加工流程,缩短机器检验和加工时限。 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司法机关认定恶意拖欠农机生产和采购价格的机械采购企业,取消其补贴资格。流通企业。 政策管理方面,着力提高监管效能。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高违法行为查处和监控能力,加强农业、金融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合处理,严格纠正违法行为,切实有效解决违法行为。保持政策实施的良好秩序。

记者: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机械设备种类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全国补贴机械品种范围由2018年至2020年的15大类42小类153项调整扩大到15大类44小类172项,基本覆盖农作物等主要农作物。粮食和猪等重要牲畜。 禽产品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 重点增加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建设等急需机械设备品种,减少机械设备品种或档次。该地区装备明显过剩、技术相对落后,进一步满足农业需求。 全面、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需要机械化贯穿全过程。 《意见》明确,各省要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实际供需情况,全面落实“进进出出”的原则,从国家补贴中选择本省补贴的机具项目。补贴范围,优先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和丘陵山区农业生产补贴需求以及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械设备将包括更多对符合补贴范围的高端、复式、智能化产品,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区域内补贴力度逐年提高。 库存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类别或档次的机器,将被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 国家补贴范围可根据各省提出的补充建议进行调整,具体工作按年度开展。

记者:补贴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一般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 各级补贴金额按照上年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其中通用机械补贴金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补贴金额。事务。 公布最高补贴金额。

为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便捷性,赋予省级更大自主权,推动补贴标准“增减”,在四个方面推出了新举措。 一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国家补贴范围内各机床类别的主要分级参数。 在此基础上,各省优化参数,增加分级。 二是明确各省份重点提升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高端化、智能化农机产品。 可以选择不超过10个类别的产品,或者同一类别不同档次的产品,并提高补贴金额。 计算比例为35%,通用机补贴金额可高于相应级别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金额20%的范围。 三是要求各省选择本地区明显过剩、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装备品种或档次,降低补贴标准。 到2023年,预计补贴率将降至15%以下,促进农机装备改造。 升级改造和结构优化。 四是明确各省公开补贴产品信息表时,不再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金额,增强购买者的议价自主权,鼓励充分市场竞争,防止部分企业根据补贴金额定价。维护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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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取哪些措施支持贫困地区巩固扩大脱贫成果?

答: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的支持力度。 一是把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因素作为补助资金配置的重要测算因素,最大限度满足贫困地区的补助资金需求。 二是优先将贫困地区特别是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所需机具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包括食用菌生产、果业发展、茶叶生产等。以及马铃薯、水果、蔬菜、莲子、板栗、辣椒等特色产品生产。 初加工等方面的物品继续满足贫困地区农民的购买需求。 三是精选贫困丘陵山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机具,将预计补贴比例提高至35%,缓解贫困地区农民购机购机压力。筹集资金。 四是继续在西藏和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垦区)开展差异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支持当地农牧民购置和使用机械。

记者:支持农机科技创新有哪些新举措?

答:《意见》重点加快农机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明确支持将创新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推动农机科技创新,并加快改进缺点和优缺点。 一是支持各省将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明确专项评审产品范围不受国家补贴范围限制,项目数量和资助规模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是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央财政新型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试点。 重点支持暂时无法认定的农机新产品和不适宜认定的成套设施设备。 成套设施设备试点项目数量和资助规模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套设施设备最高补贴金额可达60万元。 对于2020年纳入试点范围且符合新一轮政策规定的农机新产品,相关省份重新注册后可适当延长其试点资格。 三是全面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 明确,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引导植保无人机标准化应用试点。 随着试点设备资质渠道逐步完善,鼓励有关省份提高试点设备资质门槛,进一步提高植保无人机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四是提高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补贴预估比例。 明确各省可选择部分高端、复式、智能化农机产品,将预估补贴比例提高至35%,通用机械补贴金额可高于相应地区最高补贴金额。中央财政资金等级在一定范围内。 对种业急需的玉米去雄机,全额补贴金额按30%计算,可超过单机5万元补贴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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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有哪些具体措施方便农民和企业?

答:《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的具体措施,聚焦政策稳定落实、补贴机械投入等关系农民和农机制造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和设备、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支付。 主要体现在“五个全面”:一是全面落实跨年持续落实。 除非存在违规或者超额申报补贴资金的情况,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买者提交补贴申请,补贴机的资质、补贴标准和程序等均按购机时的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处理服务系统。 二是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独立备案平台,实行常年受理,方便企业随时便捷登记。 对于机床类别和补贴金额未发生变化的补贴产品,其补贴资格继续有效,无需在年度之间重复提交。 三是全面落实常年开放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推广使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并加快采购商采购机器的进程。 线下申请补贴,最多可前往1次、最多1个地点。 四是全面落实补贴受益信息和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 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栏,每年公示近三年全县范围内的补贴优惠信息。 定期公布各县(市)资金使用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业务协作,促进数据共享。 五是全面实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财政部门缴费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让农民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记者:补贴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有哪些要求?

答:《意见》明确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支出方向,主要包括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开展相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 强调,农机购置补贴属于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充分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资金,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明确选择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省份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 资金支出方向可包括经营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等,探索运用多种政策工具的农业机械化综合支持政策体系。 要求各省按需要进行县(市)间盈余和赤字调整,对实施进度低于环比进度的县(市),对已出现供需缺口的县(市)增加补贴资金。 明确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的省份要及时降低部分机械设备补贴金额,确保政策红利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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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省财政依法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考虑各地农业发展实际和区域差异以及财政资金供需情况,鼓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发展所需的机具给予优先补贴地方特色农业、小区域适用性强,与中央财政资金互动。 与之相辅相成,可以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叠加效应。

记者: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意见》总结了近年来补贴政策实施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从五个方面对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补贴设备由人工核查向信息化核查转变。 积极探索补贴申请、审核、支付全流程在线办理新模式,推动农机购置补贴与监管信息技术融合应用。 及时确定相关系统的安全防护等级,持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二是加强鉴定、认证、验收报告和机构管理。 组织开展农机检测鉴定、认证证书和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等报送材料规范抽查,对发现问题较多、重复出现、管理水平不高、违规风险较高的检测机构进行纳入,进入黑名单管理。 其出具的证书(报告)将不予受理,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或终止相关机构的检测资格,相关处理措施将予以公示。 三是严格承诺制度和信用管理。 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失信、违规行为的查处。 充分发挥采购人的监督作用,明确采购人申请补贴资金时必须签署通知书并承诺采购行为、发票采购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加强规范监管交易价格等发票信息的监管。 四是组织抽查核查。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选择补贴资金大、违规风险高的关键机器设备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查,提高整改能力。发现并监控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和联动。 加强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对已查处的严重或严重违法行为的农机产销企业实行跨省联合处理,严格整改突出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维护政策实施的良好秩序。

记者:落实《意见》对各省份有哪些要求?

答: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推出的。 是引领“十四五”农业机械化推广良好开局、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措施。 2021年,中央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亿元,比2020年增加20亿元。首批142.48亿元资金已提前下达各省,剩余资金将很快释放。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要求,切实增强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早抓落实,落实到细节,确保政策实施及时、平稳、有序,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益。 一是尽快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制定地方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资金安排、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以及与上一轮政策相关工作的衔接安排等,并尽快公布尽可能。 二是大力加强宣传解读。 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和落实工作的宣传解读,努力提高各方政策意识,切实保障农民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及时组织开展培训。 要抓紧对基层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反腐败警示教育,提高补贴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学习领会新一轮政策精神和实施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实施管理工作准确到位。 加强对产销企业的培训,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引导其规范参与政策实施。 四是加快实施进度。 尽快拨付补贴资金,及时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金额清单,组织开展补贴机具备案、农机具购置补贴申请办理等相关工作完善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和补贴资金兑现等服务体系,优先兑现上一年度已申请的采购物资。 那些人趁机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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