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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13:01:1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提名名单的通知

优秀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教科信司函〔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办公厅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共建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提高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高水平科技自主和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科技部)》要求, 《办法》(交机〔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教育部自然科学奖有奖金吗_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很重要_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

1、单位提名

中央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请各提名单位严格把控提名结果,注重提名结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合提名熟悉专业研究成果1项或青年科学奖候选人1名; “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委各部门、中国科协相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机械学会)下属单位、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学工业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业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一名青年科学奖候选人。

特殊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除专项项目外的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专项项目提名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专项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候选人)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候选)除须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家完成提名项目的单位为国内高校。

2、自然科学奖提名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发表代表性论文(专着),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申报,2019。

3.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和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总体验收后进行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内只能完成一个提名项目。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提名前需对专项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分类,并提供相应的分类文件。

2. 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的发放

1、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验证码由所在学校核发。 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2020年下发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节假日8:00-18:00),提名号和验证码将在线生成。

重置管理员帐号和密码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应联系教育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司。 地方高等学校应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2、提名专家或机构前,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邮箱或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 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机构)提名申请表-奖项类型-提名专家姓名(或机构名称)”。 多名专家联合提名的,还必须将副本发送给其他被提名的专家。 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验证码。

(二)填写提名表

提名函是评定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的主要依据。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机构按照《2022年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提名工作手册(科学技术)》(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并对所有结业者(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学育人情况进行评价。

一般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自2022年4月15日起可凭提名编号和验证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特殊项目参照提名表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并提名。 专项项目须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向教育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司备案成果。

(三)提名公告

一般项目按照《202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 特殊项目应当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书面报告。 发送公告。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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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机构按要求审核并提交提名材料。

(一)电子材料的提交

一般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17:00。

专项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提名单位刻录成光盘,按照保密要求与纸质材料一起提交。

(二)纸质材料的提交

提名单位须以公函形式正式提交提名材料。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提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的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提名专家或机构可直接提交提名材料。 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信1份,包括提名项目公告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及汇总表(附件2、3); 一般项目论文提名信2套(含原件1套、主文件、附件1并装订成册); 纸质专项项目提名表10套(其中原件1套,主要部分及附件装订成册); 若有回避请求,则提交专家回避申请表1份(附件6,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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