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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7月1日起 实施VOCs排放新标准

发布时间:2020-06-20 20:23:12

原标题:南京7月1日起 实施VOCs排放新标准

  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致信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产服务单位,督促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执行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5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明确,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执行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