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险骗保”:涉事各方都有反思空间
原标题:“航班延误险骗保”:涉事各方都有反思空间
媒体报道,一名李姓女子因为虚构行程,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骗保近300万元,目前已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刑事拘留。消息传出,网络上许多网友都认为这样定罪太牵强。而诸多法律专家也纷纷发表意见,认为李某不涉及犯罪。
这件事情在法律意义上的是非大体是清楚的。像笔者这样的非法律专业人士,虽然对一些具体法律条文了解得不甚明晰,但有一件事情基本上可以看得明白:如果把李某的所作所为分解一下,就会发现她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是合法的,用合法的步骤做出一件非法的事情,这个在情理上一般是讲不通的。
当然,从道德的角度观察,李某的行为确实存在着道德上的缺陷。从笔者的价值观出发判断,李某的这三百来万挣得确实不是很光彩。但是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不能用道德代替法律。如果道德代替了法律,那么我们每个人生存的空间将会极其逼仄,以至于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社会无法正常运转。广大网友对这件事高度关注,实在是一种自觉或者不自觉的维护自身权利的举动。
网友和法律专家的关注和声音,希望能够引起相关各方即保险公司、警方和航空公司的反思。笔者赞同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从民事到刑事,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甚至是生死。企业不仅要维护自身利益,还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尊重法律,理性地、适当地运用法律手段,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其实也是对企业形象的一种提升。相反,如果滥用警力,对企业形象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害。其实保险公司可以有更为合理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说采取网络曝光的形式,让舆论来谴责和遏制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再比如说还可以采取拉黑名单的方式,对于类似的已经有多次前科的不正常投保行为,可以自动拒绝受理。
对于警方来说,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理应是警方严格把握的一根红线。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口号。执法者首先要对法律条文熟悉,并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保证执法公正。
最后还想吐槽一下航空公司。这件事情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跟航空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但问题的根源却出在航空公司,李某在短短的几年中就通过延误险的理赔,获利300多万,可想而知,航班延误是多么的频繁了。笔者由于公务的原因经常出门飞行,时间长了,竟然有这样的感觉:飞机延误是正常,不延误才是反常。偶然遇到一次飞行正点,居然会产生喜出望外的感觉。航空公司要是能够大幅提高自己的正点率,李某这样的行为不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