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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开展联动执法4000余次

发布时间:2020-06-05 18:30:16

原标题:辽宁公安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开展联动执法4000余次

  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全力整治疫情期间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违法行为。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辽宁省公安厅发布消息,从四方面总结了辽宁公安机关用法律捍卫辽宁生态环境安全,取得的工作成效。

  2014年辽宁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重拳出击,组织开展了“亮剑斩污”“蓝天、碧水、净土”“清源”“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打掉了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黑作坊”,各项工作成果呈逐年递增趋势。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污染问题,多次组织开展“打击污染大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集中精力侦办污染环境大案要案,成功破获一批参与人员众多、案件性质恶劣的污染环境案件,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一直以来,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是辽宁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为把好辽宁人民饮用水安全关,落实保护区安全防范措施,公安机关连续多年开展“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持续对污染水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全力做好打击保护区内违法犯罪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水源保护工作,保证了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持续向好,长效管理机制得以建立和巩固。

  为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辽宁省公安厅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间执法协作工作。近年来,辽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执法联动4000余次,先后与林草、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执法合作,并建立了公检法环案件会商制度和联合督办机制,进一步加大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此外,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各级公安部门紧盯非法处置与疫情相关废弃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二次传播的风险。期间,省市县三级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50余次。

  辽宁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辽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篡改、伪造自动检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检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做好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采矿、采沙等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对非法捕捞、垂钓、野浴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