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协作办案机制 共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
原标题:建立协作办案机制 共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
5月18日,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川渝两地检察协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南充等川渝六地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日前在重庆,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启动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联合专项监督行动,作为第一个年度重点推动的协作项目。
签署此次《意见》的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广元市人民检察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等六地检察机关。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川渝两地建立的嘉陵江川渝段全流域首个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对两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将产生积而深远的影响。
《意见》确定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协作各方将开展联合巡查发现线索,发现跨区域或其他协作单位辖区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移送;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及时进行会商,联合派员提前介入,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也可以成立专案组联合办案;针对流域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非法采砂采矿等问题突出的领域可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监督治理合力。
在《意见》签署首年启动“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专项行动将从今年5月开始,持续至明年4月,将针对嘉陵江流域水污染的实际状况,聚焦解决流域治理监督各管一段、力量分散、标准不一等问题,加强跨区域办案协作。督促行政机关对污染嘉陵江流域水质的行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对水污染侵权单位和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加大水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通过成功办理一批水污染案件,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嘉陵江流域水质安全和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在涉嘉陵江流域保护“回头看”活动和生效裁判执行活动中加强监督,督促整改治理到位、生态修复到位。定期在分、市院一级相互通报流域污染情况、水质检测报告、重点污染企业名录、重大污染事件等,实现基层院之间可以随时交流信息、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