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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再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最低每亩33元居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20-05-15 09:33:22

原标题:浙江再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最低每亩33元居全国前列

  浙江公益林补偿标准再次提高。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提高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至33元每亩,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淳安县等26个加快发展县、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40元每亩。

  这是自2004年我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公益林补偿标准的第11次提高。其中,最低补偿标准从3每亩31元提高到每亩33元,平阳、武义、柯城、衢江、常山、龙游、三门、莲都、云和、青田10个加快发展县省级以上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从31元每亩大幅提高到40元每亩。

  多年来,我省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已从2004年的每亩8元提高到目前的最低每亩33元。截至2019年底,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4549万亩,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补偿资金150亿元,资金惠及330万户1300余万人,公益林建设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助推我省大花园建设和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