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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收益分红不撒“芝麻盐”

发布时间:2020-05-14 09:50:50

原标题:扶贫项目收益分红不撒“芝麻盐”

  什么是“大级差”?一方面是按照贫困程度,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细分为A、B、C三大类。另一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加大对重度贫困群体的分配比重。在拿出部分收益用于村公益事业后,剩下的50%用于扶持A类贫困户、30%用于扶持B类贫困户、20%用于扶持C类贫困户。

  今年4月,马家峪蚕菜两用棚扶贫项目分红时,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两山口村68岁的何永队,比55岁的马克艳少分了许多:何永队个人分红22.4元,加上老伴儿那一份,总共56元。而马克艳家,只她一人名下就分红56元,一家三口共分得108.5元。

  两山口村现有五个产业扶贫项目,这些项目既有镇级扶贫项目,也有区级统筹的,但不管是哪一级,每个项目的分红,何永队个人都要比马克艳少一些。去年,马克艳一家共收到产业项目分红848.66元,何永队和老伴儿则分得471.49元。

  然而,少拿分红的何永队,不但没觉得不公平,反而认为“合情合理”。同是一个村的贫困户,扶贫项目分红数额缘何不一样?

  “她(马克艳)前些年得了癌症,做手术花了不少钱。现在还吃着药,干不了重活,家里有个儿子还在上大学,负担比我家重多了,理应多照顾一些。”何永队说,“别看我年纪大,但还能劳动,种了几亩桃园,没农活时也能打个零工。我家那口子虽然身体不好,常年吃药,但俺俩一年还能领三千多块钱养老金,条件比她家强。分得少,合情合理。”

  “扶贫项目收益平均分配,每户一年分二三百元,对特困贫困户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帮扶效果不佳。条件差的多发,条件好的少发,将大部分资金分配给少量特困户,可以让产业项目收益发挥最大效益,解决项目收益撒‘芝麻盐’的分配弊端。”中楼镇党委书记刘强说,中楼镇探索精准扶贫,推行扶贫项目收益“大级差”分配。

  什么是“大级差”?刘强介绍说,一方面是按照贫困程度,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细分为A、B、C三大类。其中,因重病、重残、重灾而导致的失能、半失能,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归于A类;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下子女,或虽多个子女但子女因病、残、灾而都不能履行赡养义务,年龄65周岁以上的生活困难人员被评为B类;其他的建档立卡的生活困难人员为C类。另一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加大对重度贫困群体的分配比重。在拿出部分收益用于村公益事业后,剩下的50%用于扶持A类贫困户、30%用于扶持B类贫困户、20%用于扶持C类贫困户。

  以何永队和马克艳家为例。省定贫困村两山口村共有贫困人口88户155口人。其中,何永队和老伴儿被分别归于C类和B类贫困人口;马克艳因重病被划定为A类贫困人口,丈夫和儿子则被纳入C类贫困人口。按照固定资产产权比例,在马家峪蚕菜两用棚扶贫项目中,今年两山口村获得分配收益9055元。该村拿出3成共2717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7成共6338元用于帮扶贫困户。A类每人可分配56元,C类个人分配22.4元。

  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产业扶贫项目收益第一年刚下来的时候,我们这几个庄里都愁啊。愁啥?不敢分啊——‘他家比我家稍微困难一些,他家评上了贫困户,跟那些特困户发一样的钱,凭啥?’村里甚至出现‘争当贫困户’现象。”马家峪村党支部书记马德政对此有深刻感受。

  镇级在深入调研后,制订《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大级差分配指导办法》。各村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扶贫理事会成员、贫困户代表和非贫困户代表会议,协商酝酿确定贫困户分类名单,确保贫困户分类名单公平公正。

  “实行‘大级差’分配后,我们这几个村党支部书记,都觉得工作一下子好干多了——村民不攀了,村里的钱好分了。”马德政说,“既能保证一般贫困户收入达标,又能以更大力度带动特困户增收”。

  按照“植根乡土、靠大联强、抱团发展、区域统筹”理念,从2016年至今,中楼镇已建成产业扶贫项目36个,累计收益392.27万元,其中2019年项目总收益134.23万元。按照“大级差”收益分配法,2019年,在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红中,全镇共有536名A类贫困户人均分红1303元,587名B类贫困户人均分红781.8元,355名C类贫困户人均分红521.2元。

  据悉,这一分配模式也已被省扶贫办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