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区3000字怼丰巢:别只看到“硬刚”
原标题:上海小区3000字怼丰巢:别只看到“硬刚”
丰巢收取超时费的争议持续发酵。
5月8日,上海中环花苑小区业委会在全市率先宣布暂停使用两台丰巢智能柜。5月9日,丰巢发布《致亲爱的用户一封信》和《东新园业委会事件声明》,对用户表达了不安,并做出了一些解释。
5月10日,中环花苑小区发布了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这封逾3000字的信里直接称“你们不改,我们不用!”还驳斥了丰巢“亏损运营”的说法,称其单柜利润率超2倍。
信里还重申了两大诉求:要求在快递柜上张贴醒目提示,请快递员必须先行联系客户同意方可投入丰巢柜;将免费时长延长到24小时。
这封公开信很快刷屏网络,并引起强烈反响。
都在正常市场博弈的范畴
至此,这轮涉及多方的市场博弈进入高潮。各方分别阐明理由、主张自身立场的合理性,有利于厘清真相、判明是非曲折,有助于社会大众认识中国物流业现状。
在针尖对麦芒的争论中,哪些是市场博弈的正确思维,哪些是“屁股决定脑袋”、文过饰非,值得细细分析。
就这封公开信本身来说,中环花苑小区业委会从业务流程和通识逻辑的角度,对丰巢的批评很合理。“快递件是用户和快递公司之间形成的契约关系,这中间其实本没有丰巢柜什么事情,丰巢柜在这里是横插一脚截流的角色”,可谓一针见血。
丰巢的快递柜业务确实可以提高物流的效率,快递公司和收件人都可以是这项服务的受益者。但再好的服务也要对方自愿接受才行,尤其是“横插一脚”的角色更要注意上下游的充分授权。
即便是免费服务,收件人也有不同意丰巢介入的权利。改为超时收费后,更要尊重收件人的选择权。丰巢单方面认为十二小时免费时间很充分、超时费用每小时0.5元很低廉,就轻忽了收件人的选择权,是想当然。
企业的确有调整价格的自由,但这也并不免除其充分告知的义务。五年免费服务也好,提高设备利用率的正当理由也罢,都不能免除其告知的责任,丰巢显然也没有做到。
由此可以理解涉事业委会暂停使用快递柜的激烈反应。当初丰巢向业委会承诺免费,是业委会决策的依据。即便没有反应在协议文本中,道义上也应该遵守到底。
事到如今,即便业委会的暂停决定存在法律争议,丰巢是否准备承担与上海78家小区“法庭见”的司法成本?何况后续还可能有更多的社区加入反制的阵营。
物业收取的场地租金是否合理应纳入讨论范围
当然,回到丰巢收取超时费这一事件的根本问题,企业不是公益慈善机构,追求利润是企业的天然属性,本身无可指责。而利润源于收费和成本之差,那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哪些收费是合理的。
首先,针对快递柜入驻,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场地租金就是其中一项——实际上,在双方的公开信中,物业公司收取的场地租金到底是否“高昂”,也成为焦点之一。
5月9日,在《致亲爱的用户一封信》和《东新园业委会事件声明》中,丰巢明确指出“进驻小区每年支付高昂进场费”,并将无法为用户提供免费服务归咎于此。
但中环花苑小区业委会的公开信也对此进行了驳斥,认为他们小区“每台快递柜平均每天的场地租金收入(含电费)就十几元,并不高昂”。
二者之间在事实上的偏差,显然还需要进一步得到解答,但物业管理方是否利用垄断优势不当得利,丰巢公司的快递柜业务是否为此支付了不必要的费用、增加了成本,这些成本是不是导致此次价格上浮的因素,确实应该纳入此次争议的考虑范围中。
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寸土寸金,但是小区公共空间不是普通的商业资源,功能有诸多限制,没有市场价格参照。收取快递柜的租金,缺乏市场依据。小区物业公司只是受托管理小区公共空间,没有小区公共空间的产权或收益权,按理说,并无收取租金的正当性。
至于物业公司从快递柜项目中收取服务性质的费用,也要在合理的范围。快递箱的服务是由丰巢公司提供的,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如果提供必要的辅助服务,才能从丰巢公司获得相应的费用。
比如,快递柜的电费应由丰巢公司承担,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代收服务。如果丰巢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为快递箱提供安保服务,那么双方应单独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此类衍生费用不属于地租金,与小区业主也没有直接关系,也不应强制垄断。
业委会的角色应该是代表小区业主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如果物业公司利用物业管理的垄断优势,在快递柜业务中不当得利,业委会理应制止。
这一场因为几毛钱而扯动整个局面的议题还在继续发酵。作为上海首个宣布暂停使用丰巢智能柜的小区,丰巢将如何应对中环花苑的公开信,对这一牵涉公共利益的议题来说,显然具有样本价值。
我认为,丰巢公司应该注意到,中环花苑小区业委会的行动虽然激进,但诉求冷静合理。醒目标贴提示请快递员必须先行联系客户同意方可投入丰巢柜,应该作为行业规范推行。延长免费时间,也完全可以作为交涉的方向。这不只该适用单个小区,而应该对所有小区通用。
对丰巢方面而言,当下应积极与相关社区交涉,及时形成各方接受的方案并全域推行。不能指望商业主体长期做公益,也不能无视民众的正当权益,显然是谈论这事的两点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