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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出措施助力文旅恢复振兴

发布时间:2020-05-04 14:48:49

原标题:我省推出措施助力文旅恢复振兴

  5月1日,省政府公布了《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包括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加大产业融合发展力度、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大市场扩容提质力度、加大政策落实服务力度等五大方面,提出了“统筹安排1亿元为文旅企业纾困解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等举措。

  受疫情影响,今年全省文旅行业遭受较大冲击。以今年五一假期为例,大部分景区客流量(人次)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众多5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人次占景区每日限制入园人数的20%左右,景区运营成本较高;不少旅行社迟迟不能全员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更好发挥其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我省制定出台该《措施》。

  《措施》提出,通过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实施专项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延长企业保险期限等方式,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利用现有“拨改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企业抗疫纾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企业、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给予信贷支持。统筹省级相关文旅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为文旅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力度;制定支持文旅企业专项金融服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灵活便利的金融产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等;支持文旅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对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投保公众责任险的旅游景区,鼓励保险机构给予适当延长保险期限的支持等。

  在加大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措施》提出,将加快推进文旅品牌创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文旅新业态新产品、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等。大力实施“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行动计划和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擦亮长江文明、三国文化、武当古建等标志性文旅品牌,推出湖北文旅“十大示范品牌”;鼓励艺术精品创作,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文化影视作品,对抗疫题材的优秀作品给予适当扶持;培育线上景区游览、网上博物馆、网络视听、在线健身等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旅产业与影视业、体育业以及科教、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

  《措施》提出,大力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对重大文旅项目实行领导包联责任制,列入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全力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一部手机游湖北”全域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一批5A景区打造智慧景区标杆等。

  《措施》提出,加大市场扩容提质力度,加强文旅形象宣传。策划制作湖北文旅主题形象宣传片,展现湖北“山河无恙、感恩迎宾”形象。搭建全省文旅产品线上营销服务平台,支持省内文旅企业免费入驻。对省内文旅企业开展湖北文旅宣传推广给予品牌激励和资金奖补;拓展文旅客源市场,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在省内组织劳模和职工疗养休养、春秋游等活动,合理使用会员会费为职工办理文旅年票;激发消费市场潜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推进消费试点示范。支持武汉市、宜昌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感恩惠民行动。以“感恩白衣天使,灵秀湖北欢迎您”为主题,对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开展感恩回馈活动,援鄂医疗队员持“灵秀湖北”感恩卡可携带3名亲属终身不限次免门票游览省内A级旅游景区,全省医护人员在2021年底前不限次免门票游览省内A级旅游景区。各市、州、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对景区开展感恩回馈活动予以支持。

  《措施》提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引导公共文化场所、文旅企业、景区景点等开展网上预约、预售、预订服务,采取人员限流等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优化提升管理服务。建立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文旅部门负责人“双联双促”制度,即联系重点企业、联系重大项目,促企业发展、促产业振兴;落实落地惠企政策。确保全省文旅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全覆盖、无遗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