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土地现“一地两卖” 所有人投诉数年未解决
原标题:宁夏贺兰土地现“一地两卖” 所有人投诉数年未解决
4月26日,十几辆渣土车开进了工地,银川泰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隆贸易”)的法人代表刘子润立刻把车停到工地出入口,试图阻止施工,但他刚下车就被人打了,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这是泰隆贸易等公司自维权以来,遇到的最大冲突。
纠纷产生的原因在于该土地涉嫌“一地两卖”。2000年初,泰隆贸易买下一家食品公司,获得了食品公司名下的工业用地。但之后,宁夏贺兰县又将泰隆贸易及临近的2家公司、1位个体户的土地整体打包,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后又转手到万科参股企业的下属公司,开发万科·翡翠湖望二期项目。
刘子润称,他们几家公司一直都在实际使用该地块,直到2019年9月,当地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厂房。他们现在阻止开发商施工,也是为了要到一个说法。
涉嫌“一地两卖” 土地所有人多年后才知情
2004年8月,泰隆贸易兼并了原银川市双龙食品有限公司,并取得该公司名下10.78亩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银郊国用(2000)字第1026号”。
与泰隆贸易相邻的有2家公司和1位个体户。宁夏博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誉印刷”)于2002年取得了银郊国用(2002)字第734号、银郊国用(2002)字第7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一直在上述地块正常经营至2019年;由于银川行政区划调整,银川市银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工贸”)和个体户刘金辉一直没能拿到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但有相关收据等证件可以佐证。他们占有的土地面积共计约54.6亩,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均被划入贺兰县管辖范围。
2015年的一天,一家名为宁夏天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达”)的企业突然找到泰隆贸易,声称他们早在2003年就已经取得包括泰隆贸易在内的上述主体的土地使用权,希望协商土地补偿事宜。
刘子润表示感到很诧异,他们公司一直持有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并实际使用多年,不知道政府部门又把土地卖给了另一家公司。天源达当时给出的土地收购价较低,他们没有答应,双方联系了一两次,事情便无疾而终。
2014年,因为土地证丢失,博誉印刷法人代表王建华向贺兰县原国土局申请补办证件,原国土局则以该块土地已经列入拆迁范围为由不予办理。2015年,王建华将贺兰县原国土局起诉至法院,要求补办证件,法院也判决原国土局在30日内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王建华称,该判决并未执行,执行法官便前去协调,原国土局这才告知,该宗土地已经出售给银川中宸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宸置地”)。据了解,中宸置地于2015年由天源达分立而来,天源达持有中宸置地60%的股份,天源达持有的上述土地也相应地转到中宸置地名下。
刘子润提供的一份由贺兰县原国土局在2018年出具的文件显示,泰隆贸易10.78亩土地,包含在天源达2003年取得的三宗土地之中,这三宗土地后又转到中宸置地名下。王建华出具的一份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0月29日做出的行政裁决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博誉印刷与贺兰县原国土局均认可博誉印刷持有的两张土地证载明的国有土地,包含在贺兰县政府、原国土局为中宸置地颁发的贺国用(2015)第6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
得知土地被“一地两卖”后,他们开始向各级部门进行投诉和信访。2018年8月8日,贺兰县原国土局出具的“关于刘子润反映银川泰隆贸易有限公司土地进行确权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称,该局将对泰隆贸易的土地及附着物进行测算评估,报贺兰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补偿。刘子润虽然拿到了答复书,但问题并未解决。
王建华说:“2016年,我又将此事起诉至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后,高院的法官向我转述,贺兰县政府让我撤诉,并解决问题。撤诉后,直到2018年9月,贺兰县原国土局召开了银川市原国土局、贺兰县人大代表、中宸置地、我和我的律师等人参加的听证会,但之后也没了下文。”
厂房被强拆双方多次发生冲突
除了土地纠纷,土地上的附着物,迟迟也没有拿到产权证。
2001年-2006年,泰隆贸易陆续在厂区内建设了2000平方米混凝土结构厂房、300平方米砖结构办公室与宿舍,以及3000平方米钢结构库房。刘子润说:“厂房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就去银川市郊区政府办理相关土地建设手续,郊区政府答复称,由于城镇区域行政规划等原因,暂时冻结相关手续的办理。这块用地之后划归贺兰县管辖。我们多次找贺兰县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手续,但都以暂停办理等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未能解决。”
博誉印刷、银基工贸及刘金辉情况,与泰隆贸易类似,他们都在取得土地证或实际拥有土地后,相继对厂房进了新建、扩建,建筑面积均在数千平方米。10余年来,他们多次联系主管部门申请办证,后者均以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迟迟没有发证。
虽然没有建筑物产权证,但公司一直都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然而,一切在2019年开始变化。
2019年8月30日,他们都收到了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与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称所建房屋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违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于2019年9月8日前无条件自行拆除。
银基工贸法人代表张银宁称,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公司就将申诉书、行政复议书提交于贺兰县政府、贺兰县工业管委会,也多次向相关部门陈述事实,但一直未收到申辩答复。其他家的情况同样如此。
2019年9月9日,3家公司及刘金辉收到了《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决定书》,虽然他们均拒绝在强制拆除决定书签字,但厂房仍被拆除。刘子润称,几天后,厂房被夷为平地,财物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与丢失。
拆除后不久,房地产开发商就开始进场施工,这时的开发商又换成了宁夏万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房地产”)。天眼查数据显示,2016年8月,天源达退出中宸置地股东行列,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实业”)的股份由原来的35%增至100%。
万鹏房地产则是中房实业与万科合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据天眼查数据,万鹏房地产由宁夏中房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万科”)100%持有,中房万科则由中房万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万科实业”)持股99%,后者分别由中房实业、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花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40%、20%。
据媒体报道,2017年8月,万科集团与宁夏中房集团在银川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资成立中房万科实业,考虑在宁夏银川、青海西宁两地开展业务,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时,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郁亮还亲赴银川并发表讲话。从股权上看,万科虽然没有占据中房万科实业的绝对多数,但万鹏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案名定为“万科·翡翠湖望”,上述争议地块为该项目的二期。万科2019年年报显示,万科占有万科·翡翠湖望项目32%的权益。
刘子润称,2019年11月,开发商就想在土地上施工,但他们担心一旦工程开工,再想讨要到说法,会更加困难,就决定予以阻止。2020年3月底,该项目开始建设围栏,此后泰隆贸易3家公司进行多次阻拦,双方发生数次冲突。
今年4月26日,十几辆渣土车开进了工地,刘子润立刻就把私家车停到工地出入口,试图阻止施工,但他表示刚下车就被人打了,脑袋也被锤了两下。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刘子润为“颅脑外伤、脑震荡、左面颊及口腔颊黏膜挫伤”。报警后,刘子润称其亲耳在派出所听到,打人者马斌告诉民警,他是万科的人。
就打人一事,中新经纬客户端28日向万科集团进行求证,万科集团相关人士称,打人者并非万科员工。至于土地纠纷,万科表示,具体问题需由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解决。
泰隆贸易、博誉印刷、银基工贸及刘金辉的土地为何会被“一地两卖”,政府部门为什么迟迟没有给与补偿,天源达持证十几年都未能开发,为什么强拆后两个月就有新的开发商进驻施工,打人者又是什么身份,这些问题都还没有答案。4月28日,中新经纬客户端致电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该负责人只称“不便透露”,就匆匆挂断电话。之后,中新经纬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贺兰县人民政府,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王建华称,他们厂房所在的区域属于德胜片区,在贺兰县乃至整个银川市都属于很好的位置,周边也以中、高档住宅为主,土地价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