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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乡融合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发布时间:2020-04-15 15:02:54

原标题:加快城乡融合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提出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圆满收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取消落户限制有新指标

  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改进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任务明确,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路径,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其中,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督促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推动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记者注意到,在2019年4月8日由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提出,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统计显示,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速。2012-2018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5.33%提高到43.37%,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17.24个百分点缩小到16.21个百分点。

  任务进一步提出,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要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改进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推动I型大城市探索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落尽落。鼓励有条件的I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加快发展重点城市群

  加快发展重点城市群,全面实施城市群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建设,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以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城市群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的融合互动发展。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城镇布局结构不断优化,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北部湾等城市群,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部分城市群已经具备强大的国际经济影响力。

  此次发布的任务提出,要加快发展重点城市群,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哈长、长江中游、中原、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促进天山北坡、滇中等边疆城市群及山东半岛、黔中等省内城市群发展。

  同时,大力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重点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推进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合理延伸,支持重点都市圈编制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有业内专家表示,城市群概念的提出,重点是中心城市和大中小城市以及小城镇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关键在于通过什么方式促进城市群的发展。是按照市场规律形成城市群之间要素的合理流动,还是按照行政等级通过行政权力来调动资源?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着眼于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任务提出,要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一批老旧小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改造一批老旧厂区,通过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和发展工业旅游等方式,将“工业锈带”改造为“生活秀带”、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和文化旅游场地;改造一批老旧街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开展城市更新改造试点,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推动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倾斜;鼓励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控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完善配套制度,分步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将由国务院行使的部分用地审批权授权省级政府或委托试点地区的省级政府实施;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在公共服务方面,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便人口流动。增加学位供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使其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

  在住房方面,将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此外,强化底线约束,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

  业内专家表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不只是“农业户口变城镇居民户口”那么简单,涉及到大规模人口转移流动、城乡产业融合、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等复杂问题。为此、就要大力推动城市政府向服务型转变、城市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通过深化改革和拓展市场潜力,不断增厚民生福祉,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凝聚更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