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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高、不冻结 引入资金盘活资产

发布时间:2020-04-15 11:01:55

原标题:不限高、不冻结 引入资金盘活资产

  九江某置业发展公司向某资产公司款3.4亿元到期未能偿还,后经仲裁部门裁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未采取“限高”“冻结资产”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通过引入第三方资金盘活资产,顺利执结这起案件。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减轻了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2013年,九江置业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先后向某资产公司借款3.4亿元,双方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就借款利率、罚息、复利等做了约定,置业公司以名下248套房产作为这笔借款的抵押物。

  借款到期后,置业公司无力偿还。九江中院于去年9月立案执行,由于本案涉案标的极大,案情较为复杂,法官决定谨慎采取强制措施,先对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查。通过约谈和实地查看,法官发现,置业公司除了抵押出去的248套房产外,在九江各地区仍有多处不动产,但其账户上没有现金流,属于暂时性的经营困难,并非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而且其抵押出去的房产,位于九江闹市区,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在此基础之上,法官未对置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失信、限高措施,同时也未冻结该企业正常经营的资金账户。而是积极向该企业释明强制执行可能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后果,促使其主动参与到资产处置程序中来。“如果我们现在强制执行,通过司法拍卖变卖了你们抵押的房产,你们的资产就贬值了!而且还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处处受限。”听到法官的话,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恍然大悟,消除了抗拒执行的情绪。

  与此同时,法官积极与某资产公司沟通,表示会尽快帮助其实现债权,也向该公司释明置业公司有资产、没有现金流的现状。资产公司表示理解。

  日前,经法院、置业公司的共同努力,第三方九江市某城投公司一次性购买了本案抵押房产中的36套,成交价1.5亿元。城投公司的钱一到账,马上就转到了某资产公司名下,使得其部分债权得以实现。资产公司十分满意,认为法院此次的执行行动,提高了资产处置的效率。而置业公司也大大缓了一口气,企业得以继续存活、发展。

  法官告诉记者,本案的执行措施秉承“善意、文明”,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盘活资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