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飞:加快构建基于创新监管工具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原标题:范一飞:加快构建基于创新监管工具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在《中国金融》撰文介绍了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探索与实践。范一飞称,人民银行在推动《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落地实施的同时,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试错容错机制。
文章介绍,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设计理念包括: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困局,提高监管适用性;摒弃“一刀切”简单模式,增强监管包容性;引入“多元联动”公众监督机制,提升监管有效性;设置创新应用“刚性门槛”,强调监管审慎性。
基于以上设计理念,人民银行立足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经验,深入研究新型创新监管工具实施路径,并积极组织开展测试验证工作。
2019年12月,人民银行在北京推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目前第一批创新应用已开始测试。范一飞介绍,这些项目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涵盖数字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等应用场景,既有持牌金融机构直接申请,也有科技公司合作参与。
就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进一步探索,范一飞指出,支持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优化测试风险防控机制;积极运用创新监管工具助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构建基于创新监管工具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范一飞称,国内外研究实践表明,金融科技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监管体系。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切实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共同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一方面,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工具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科技风险复杂多变、产品日新月异等形势,有助于增强金融监管效能,防范化解创新风险,在监管框架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另一方面,以监管规则为核心。金融科技监管的关键是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则,使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传统监管模式往往需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实践才能出台监管规则,难以跟上创新节奏。人民银行将通过创新监管工具更好掌握金融科技创新的服务模式、业务本质、风险机理等,更快出台监管规则,纾解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等问题。
此外,以数字化监管为手段。监管规则的出台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抓好落地实施。在金融科技时代,仅仅依靠窗口指导、非现场检查等经验式、手工式、分散式的传统监管手段远远不够,还要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数据、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建设数字监管报告平台(DRR),采用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手段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和程序化,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加快金融科技监管的数据加持、科技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