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原标题: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汇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圆满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准确理解有效衔接的丰富内涵,科学设置接续和衔接的过渡期,把有效衔接与平稳转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有效衔接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视角的综合概念。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视角的综合衔接概念。一方面,从实施路径看,乡村振兴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脱贫攻坚包括产业扶贫、人才帮扶、文化扶贫、生态扶贫、党建扶贫等,需要打通二者之间的衔接渠道,实现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另一方面,从主要内容看,应着重做好观念、规划、体制机制和政策的有效衔接。观念衔接方面,传承并发扬“精准”理念,实现由“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全面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在规划衔接上,将巩固脱贫成果和新减贫战略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做好时序和内容衔接。在体制机制衔接上,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丰富和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和要素活力。在政策衔接上,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别化的办法,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促使其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
科学设置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推进策略和评价标准。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传好接力棒,分阶段梯次开展。一是分阶段安排。2020年前,以脱贫攻坚为重心,将乡村振兴举措全面融入脱贫攻坚行动之中,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在过渡期内,统筹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过渡期之后,把农村减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三农”工作重点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实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二是分梯次推进。有条件的发达地区可率先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其他非贫困地区,2020年后要尽快实现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贫困地区在过渡期内,重点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过渡期后实现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
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能否实现有效衔接,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判断二者衔接是否有效,可参照以下几个评价标准:一是全面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脱贫质量全面提升,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返贫现象和新增贫困人口得到有效防止;二是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顺利实现平稳转型;三是新的减贫战略和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政策之中。
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扶贫资金有序转向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基础工作。推进减贫战略平稳转型。在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我国的减贫战略将由绝对贫困治理向相对贫困治理转变。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逐步建立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这种战略转型过程中,关键是要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推进减贫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我国脱贫攻坚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显著成效,最为关键的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减贫工作体系,包括组织领导、驻村帮扶、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监督、考核评估等。这些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经验借鉴,有的可以直接或经过改造延用,有的则可以提供重要参考。
推进扶贫资金有序转向。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中央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国家扶贫资金投入在保障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应逐步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集中加大对相对贫困的治理力度。同时,应对政府各种涉农财政资金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