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告》正式印发施行
发布时间:2020-04-07 11:42:00
原标题:《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告》正式印发施行
记者昨天(4月6日)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日前正式印发施行,有效期五年。《通告》提出,为加快推进广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广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广州各排水单元需按照《通告》要求完善排水设施并争取成为排水单元达标单位。未按达标建设工作要求及时限完成改造的排水单元相关责任方,可由水务部门依据相关办法和条例查处。
据悉,《通告》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排水单元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所称的排水单元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类、部队类、工业类、商业类、村居类等。
《通告》明确,广州市行政区实行雨污分流,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全市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并对各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工作,各区政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排水单元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工作。
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由建设单位、所有人,或者其选聘、委托的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管理协议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维修、管养,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并配合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依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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