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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高质量进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发布时间:2020-04-03 09:11:44

原标题:宝丰县高质量进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现志大哥,这两天天气不好,你要注意身体。”4月2日,宝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和该局派驻观音堂林站余家村的帮扶工作队一起来到村民兰现志家走访。

  今年45岁的兰现志,去年刚刚脱贫。家中四口人,儿子就读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大女儿读高一,二女儿读八年级。今年2月,兰现志被确诊为尿毒症,刚刚摆脱贫困的家庭又陷入困境。宝丰县民政局根据要求,决定在第二季度按程序将其整户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保障,消除其返贫风险

  宝丰县民政局局长张玲玲介绍说,为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该县推出五项措施,夯实兜底保障成效,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建立民政监测台账,及时实施救助。该县民政局会同扶贫、教育、医保、残联等部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对749个未脱贫户、51个脱贫监测户、651个贫困边缘户和601个因病、因残、普通大中专教育等刚性支出大的困难家庭,精准建立六类人员台账。实行班子成员分包制,对暂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监测对象进行遍访,根据入户走访情况,综合分析,逐户研判,因户因人施策,不折不扣完成好兜底保障这个硬任务。

  强化低保政策落实,切实把底兜准。该县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规范评定程序,确保不漏保一户,不错保一人,做到精准认定、应兜尽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只有1个劳动力(妇女为0.5个劳动力)、无生活来源的严格按程序实行户保(整户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保障);根据实际困难程度,保持低保金原有三个档次不变,通过调高保障类别、增加A+档次(每人每月355元),确保兜到扶贫线以上;对重病、重残人员,落实“单人保”政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劳动力系数小于或等于三分之一的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考虑家庭成员特征和因残疾、患病、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因素,视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60元,通过“提标扩面”的方式,将更多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边缘人口应保尽保,杜绝“脱保”“漏保”;继续落实低保渐退制度,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渐退期,助力贫困对象稳定脱贫。

  提高特困供养水平,切实把底兜牢。该县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实现应养尽养的基础上,将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4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300元。增加敬老院的照护型床位,提高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立乡镇干部包户包人定期走访机制,确保其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安全不出问题。

  提升临时救助效能,切实把底兜稳。该县积极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类别,通过提高救助金额、“一事一议”等方式提升救助效能;对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况先行救助;及时跟进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对生活困难的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防返贫、防致贫、助脱贫作用。

  截至目前,宝丰县还有749户1487人未脱贫(其中743户享受民政救助政策),其中低保兜底446户814人,特困供养兜底340人,兜底保障率达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