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诺制”政策再升级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加快落地
原标题:项目“承诺制”政策再升级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加快落地
今年以来,隆尧县率先按照“234+1.5”的标准,筛选对接了一批“大好高优”项目。经全面考量,投资4.5亿元的厦门合兴智能环保包装产业园、投资2.5亿元的红帽子塑包及制盖扩能、投资2亿元的环保新材料包装制品、投资7.2亿元的非油炸蒸煮面、投资2.5亿元的三厦铸铁搪瓷炉架及精铁锅旋压料片项目和投资1.5亿元的凤韩泡菜项目等6个项目,总投资20.2亿元,按照“标准地”模式签订了投资协议。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双进双产”,隆尧县升级“承诺制”为“标准地+承诺制”。按照“234+1.5”的标准,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产出和容积率在项目入驻之前予以明确,让“地等项目”。企业入驻“标准地”后,作出承诺即可开工建设,最大程度减少事前审批,为企业节省时间和投资成本。
“为推进项目落实落地,我们积极开展帮办活动,成立党员代办中心,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对‘标准地+承诺制’项目提前谋划,主动介入,全程帮办,为企业提供‘妈妈式’服务。”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冯红辰说。
据悉,目前我市正在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招引项目探索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面推动项目加快落地。
从市发改委获悉,目前,他们正在研究制定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落地方案。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落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新增建设用地3亩及以上的备案类工业项目、研发总部项目均须实行“标准地”模式供地。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标准地模式改革,将推动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各县(市、区)要做好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
近期,我市组织出台了《邢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推动承诺制改革扩标提面。截至目前,15个承诺制项目开工建设,8个项目进入承诺制程序,平均减少审批环节8个,减少审批时间6个月以上。
《改革方案》中提及,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可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自愿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按照承诺内容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建设、施工等。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对项目推进过程加强监管,把控重要节点,并把重要节点的监管信息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落实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纳入投资项目承诺制的企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指定专门部门、专职代办人员定期登门走访,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围墙内的事帮办、围墙外的事包办”,建立帮办、代办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问题定期销号。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时,由帮办、代办部门与企业签订代跑代办协议书,全权负责帮助企业完善各类审批材料,提供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代办咨询服务,实行24小时不打烊服务制度,公开服务热线,随时接受企业咨询和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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