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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税务局 确保税收 优惠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2020-03-26 12:17:49

原标题:确保税收 优惠政策落实

  近日,灌南县税务局立足职责定位,聚焦监督首责,采取“不见面”电话回访、跟进督导的形式,保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对外做好回访告知。通过走访,该县企业在疫情期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优惠政策: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2020年3月至5月,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针对上述情况,该局纪检组通过电话抽查回访了5户应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企业,了解纳税人是否第一时间知晓税收新政、是否足额及时享受、税务部门是否高效便捷办理涉税业务、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4个方面情况。同时告知纳税人遇有政策咨询、业务投诉等方面问题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反馈。

  对内做好督导警示。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纪检组主动对接所属办税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电话提醒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宣传辅导优惠政策力度广度,从细从快办理涉税业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底。

  通过回访反馈,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清楚尽享,对税务部门工作表示满意,暂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下一步该局将下沉一线,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实地了解优惠政策落实最末端情况,坚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严查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或变通执行的部门及个人行为,为做好全县税收各项工作提供组织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