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出9年未能过户 华信信托如今又被判赔偿巨额物业费
原标题:房子卖出9年未能过户 华信信托如今又被判赔偿巨额物业费
9年前的一场卖房纠纷,再次将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信托”)推上了风口浪尖。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大连宏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孚物业”)、华信信托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经查,华信信托未履行(2019)辽02民终6501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517334.3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房子卖出9年未能过户
2011年1月17日,华信信托与北府集团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将一处房屋全部转让并交付给北府集团,北府集团入驻并实际使用了该房屋。但由于该房屋的开发商(宏孚物业的关联企业)未完成竣工验收,导致该房屋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故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此时该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华信信托,北府集团为实际使用人。
在使用该房屋的前几年里,北府集团曾充当过业主身份向宏孚物业交纳物业费,但未料到,北府集团后因涉嫌非法集资、全部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严重资不抵债。
2015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北府集团累计拖欠交物业费数额520.6万元。随后,宏孚物业以该房产未过户为由,向华信信托主张物业费。
一审法院认为,买卖合同中虽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房产归北府集团所有,且案涉房屋已交付,但未依法登记,故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此时该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华信信托,北府集团为实际使用人。并判决华信信托承担该房屋物业服务费的连带交纳责任,共计150.3万元。
后华信信托因不服判决结果,对此案提起上诉。2019年9月23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信信托因未履行与大连宏孚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2018)辽0203民初185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变更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2018)辽0203民初185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华信信托承担自2015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止案涉房屋物业服务费的连带交纳责任,共计119.825307万元。
同时,法院表示:如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0年3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华信信托与被上诉人宏孚物业、北府集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裁判结果显示,华信信托被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517334.3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对于为何在房屋未完成竣工的前提下就转让给北府集团,以及被冻结资产一事,记者致电华信信托,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公司处境艰难
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里,华信信托过得并不平静。2019年一年内华信信托因违规经营被大连银保监局处罚了两次,罚金合计为100万元。
同时,在2019年华信信托两次踩雷上市公司,一笔是大连友谊全资子公司沈阳星狮房地产公司在2015年底向华信信托申请7亿元贷款,其中仍有1.984亿贷款逾期。另一笔是2016年11月3日向上市公司*ST大洲发放1.5亿贷款逾期。通过查询大连友谊、*ST大洲发布的债务逾期进展情况的公告来看,两债务方仍未还款。
除了被监管处罚和贷款无法收回之外,华信信托近年来公司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华信信托实现净利润为8.07亿元,已经是连续三年下滑,且仅有2016年的一半。
而从银行间市场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数据看,其2019年实现净利润5450.3万,相比2018年净利润8.07亿元,同比更是下跌了93.24%。
此外,从信托资产规模方面来看,2018年末,华信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计1016亿元,较2018年初的1387亿元规模,下降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华信信托的收入结构也迥异于其他信托公司。比如,以2018年为例,中信信托、建信信托等头部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来自于信托业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均超过了70%;而华信信托的该项收入占比仅为55.20%,其他投资收益的占比则高达35.64%。
资料显示,华信信托是银保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目前辽宁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公司目前注册资本66亿元,2018年末,华信信托净资产约121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信信托股东总数20家,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华信汇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联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品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25.91%、19.9%和15.42%。其中北京万联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华信汇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实控人为华信汇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