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申报的研补资金何时发放到企业手中?
原标题:去年申报的研补资金何时发放到企业手中?
市纪委监委到市科技局了解研补资金的发放过程,推动解决困扰企业的问题。
“资金就是企业生存的血液。复工复产期间,这笔资金如果能及时拨付,对我们企业来说,真的太重要了!”近日,有家企业向“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反映,他们收到市技术创新协会的短信通知,得知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研补资金”)将提前拨付,而他们2019年申报的研补资金,手续等都没问题,为什么至今还未收到?
精准监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接到企业的反映后,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到市科技局了解研补资金的发放过程,推动解决困扰企业的问题。调查人员昨日获悉,相关研补资金的核算工作已结束,拟于本月之内拨付到位。
走访
2019年尾款未发放
正在抓紧核算核对
针对企业的疑问,调查人员近日来到市科技局调查了解。市科技局表示,研补资金是对企业上年度投入研发费用后的补助。因疫情给企业发展带来困难,他们在今年2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提前兑现2020年企业研补资金”等措施,以减轻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压力。目前,他们正在加班加点核对相关数据,对符合条件、无严重信用问题且已申报2019年研补资金的企业,将尽快提前拨付2020年首笔研补资金。
既然2020年的研补资金都可以提前拨付,那为什么2019年的研补资金仍有企业反映还未收到?市科技局表示,一般来说,研补资金的发放有一套严格流程,涉及申请企业的税务、信用信息,还要对同级财政扶持资金进行查重等。为此,他们需要与各有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比如,与税务局确定的定期数据交换机制,由税务局将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等相关经营数据和信息,每年三次交换给市科技局,共享企业信息。
“有的企业在税务数据交换或企业信用等各类信息查询时,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只能暂不予拨付,只有在甄别核实后,确认可以拨付的再分批拨付。”市科技局表示,2020年2月初税务交换第二次数据后,他们正抓紧对2019年申报研补资金的2591家企业核算并核对各项数据、企业信用等信息,目前2019年研补资金尾款核算工作已基本完成。
研补资金的及时发放,涉及众多企业的实际利益。企业的反映,说明企业对研补资金的发放程序等有关情况还不太了解,调查人员建议市科技局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缩短资金拨付批次间隔时间,并进一步完善数据来源可靠、按批次及时兑现的补助机制,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措施
加快核查速度
及时反馈结果
调查人员提出的建议得到市科技局的高度重视,他们当即制定了改进完善措施。“我们计划从核查名单、核查方式、反馈节点等角度,探讨更高效的配合机制。”市科技局表示,他们将牵头召开研补联席会议,与税务部门展开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快核查速度、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同时,市科技局还将与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海洋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研补资金与相关部门政策需要查重的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这样既有利于企业对自身可获得的扶持资金有清晰的预期,又方便各相关部门的后续查重,避免重复拨付。
市科技局还表示,他们将采用新模式,加强政企互动,及时告知企业相关政策的兑现结果。通过智能移动办公平台,与企业建立起更直接、准确、便捷的信息互通模式,避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于拟拨付2019年研补资金尾款及2020年提前拨付补助资金,将在公示的同时,以新模式或短信方式,分类告知企业,对不予补助的对象,也将告知其主要原因。
进展
公示拟获补助企业名单
计划3月底前拨付到位
昨日上午,市科技局向调查人员反馈,2019年研补资金尾款和2020年提前拨付清单已核对完成,并已提交局办公会研究通过,正在对拟获得补助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补助款计划于3月底前拨付到位。
同步
适时调整查验流程
方便返厦务工人员
余先生是一名在厦务工人员。近日,他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反映乘坐动车返厦时的经历,对相关查验流程提出疑问。市纪委监委对这起群众反映进行直查督办,推动有关部门调整完善查验流程,方便返厦务工人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月2日晚,余先生乘动车从宁德返厦,因身份证号是湖北42开头的,在抵达厦门火车站后,被安排到夏商怡翔酒店进行行程查验。余先生说,他的户籍地址是在思明区,租住地为湖里区高殿社,工作单位在同安区。最后,工作人员通知了同安区派人来接走他。余先生提出疑问:工作人员的查验流程妥当吗?
针对余先生的疑问,调查人员来到夏商怡翔酒店富山店了解情况。思明区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余先生抵厦后,当日的现场工作专班根据铁路入厦人员的有关工作流程,对其进行查验。其中,对湖北籍入厦人员的规定是,“在厦有缴交社保人员,由工作单位所在区负责接收”。因此,在核实余先生的身份信息、行程轨迹后,工作专班通知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同安区接收,并于当晚办理移交手续。
但是,调查人员在座谈中了解到,对于铁路入厦人员和道路长途客运入厦人员的查验流程有所不同,如果余先生不是坐动车,而是选择乘大巴从宁德返厦,就采用道路长途客运入厦人员的查验流程,只要测量体温无异常,经核查14日内未有湖北旅居史,可予以放行,不需要通知其工作单位所在区接收。
那么,为何选择不同交通工具入厦,会有不同的查验流程?近日,调查人员专门走访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防控组。交通防控组表示,之所以出现不同,是查验流程的制定上存在时间差。铁路入厦人员的查验流程是2月初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的,而道路长途客运入厦人员的查验流程是2月底重新调整过的。“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个差异性,已向上级部门发文请示要求作出调整。”
调查人员对事情进展进行跟踪督促,昨日了解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已对铁路入厦人员的查验流程进行了调整,并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实行简便快捷的查验流程。也就是说,通过铁路入厦的湖北籍人员,只要测量体温无异常,经核查14日内未有湖北旅居史的,均可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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