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0-03-04 09:44:14
原标题: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昨日获悉,《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本条例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本条例共五章四十七条,分别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规定,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人民政府对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县(市、区)人民政府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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