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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2025年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

发布时间:2020-02-24 17:41:16

原标题:11部门:2025年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

  国家发改委2月24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发展战略》)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 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展望2035到205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强国愿景逐步实现,智能汽车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发展战略》明确,要构建协同开放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关键基础技术。开展复杂系统体系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及人机共驾、车路交互、网络安全等基础前瞻技术研发,重点突破新型电子电气架构、多源传感信息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车用无线通信网络、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和智能汽车基础地图、云控基础平台等共性交叉技术。完善测试评价技术。建立健全智能汽车测试评价体系及测试基础数据库。重点研发虚拟仿真、软硬件结合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以及多层级测试评价系统。推动企业、第三方技术试验及安全运行测试评价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应用示范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级智能汽车大规模、综合性应用试点,支持优势地区创建国家车联网先导区。

  《发展战略》提出,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车规级芯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加快智能化系统推广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牌。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整合优势资源,组建产业联合体和联盟。鼓励整车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产品提供商,鼓励零部件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关键系统集成供应商。鼓励人工智能互联网企业发展成为自动驾驶系统解决方案领军企业,鼓励信息通信等企业发展成为智能汽车数据服务商和无线通信网络运营商,鼓励交通基础设施相关企业发展成为智慧城市交通系统方案供应商。创新产业发展形态。积极培育道路智能设施、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和智能汽车基础地图、车联网、网络安全、智能出行等新业态。加强智能汽车复杂使用场景的大数据应用,重点在数据增值、出行服务、金融保险等领域,培育新商业模式。优先在封闭区域探索开展智能汽车出行服务。推动新技术转化应用。开展军民联合攻关,加快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智能汽车相关领域的应用,促进车辆电子控制、高性能芯片、激光/毫米波雷达、微机电系统、惯性导航系统等自主知识产权军用技术的转化应用,加强自动驾驶系统、云控基础平台等在国防军工领域的开发应用。

  《发展战略》明确,要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开展智能汽车“机器驾驶人”认定、责任确认、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法律问题及伦理规范研究,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推动出台规范智能汽车测试、准入、使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完善技术标准,推动认证认可。此外,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网络安全体系。

  《发展战略》指出,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则,出台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参与智能汽车发展。利用多种资金渠道,支持智能汽车基础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智能交通及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等。强化税收金融政策引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落实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利用金融租赁等政策工具,重点扶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并加强产业投资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重点投向智能汽车关键技术研发等领域,严禁以发展智能汽车为名,新建或扩大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