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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发布时间:2020-02-15 14:16:50

原标题:省住建厅: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1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熟练工人严重缺乏的问题,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新招收工人和转岗、轮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各主管部门多到工地去实地检查,多搞暗访、突击检查,不打招呼就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复工开工检查。

  《通知》指出,2月10日以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将陆续复工开工,由于存在管理人员未完全到位、新上岗人员多、上岗人员安全意识不足、防护设施不到位等诸多不利因素,叠加此次疫情给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带来的心理压力,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持之以恒地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特殊时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到位,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全面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和复工方案,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明确,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落实“不培训不复工、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工作要求,特别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熟练工人严重缺乏的问题,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新招收工人和转岗、轮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促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通知》还要求,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突出抓好特殊作业管理,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不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因施工需要必须开展的,一律实施提级管理,逐级上报至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严格按作业规程检测、审批、落实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通知》强调,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一线、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多到工地去实地检查,多搞暗访、突击检查,不打招呼就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复工开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开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开工条件,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开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