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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可合理延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发布时间:2020-02-12 10:58:24

原标题:两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可合理延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12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其中,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各地各校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帮助他们顺利度过疫情难关。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要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通知》提出,要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