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哄抬防疫用品价格”行为就得用“重典”
原标题:打击“哄抬防疫用品价格”行为就得用“重典”
2月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少数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眼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口罩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少数利欲熏心的经营者竟然趁“疫”打劫,不是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就是故意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就拿防疫最常用的口罩来说吧!一般的口罩大多三五元一只,而一些经营者借机竟把口罩的价格哄抬了好几倍,甚至十多倍之多,借机大发“疫情财”。
其实,少数经营者“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是一种赤裸裸的“趁疫打劫”。这不仅是一种消费欺诈和价格欺诈行为,更是一种“发疫情财”行为。面对严重的“疫情”,少数经营者利欲熏心,趁“疫”打劫,不仅有失商德,更有失公德心。这无形之中使原本就日益严峻的疫情更显“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了民众的恐慌心理。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哄抬防疫用品价格”行为必须用“重典”。据报道,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曝光6批36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口罩价格违法案例29起。北京、天津、江西、上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从重处罚,分别处以200万元至300万元的罚款,有力地震慑了哄抬口罩价格的不法经营者。笔者以为,这不仅是对“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的经营者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它经营者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只有通过“高额罚单”之举,让那些无良经营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销售契约,不敢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确保疫情时期物价稳定,人心稳定。
笔者相信,只要相关部门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重典治乱,那么,就一定能有效打击“哄抬防疫用品价格”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以维护良好的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避免不法经营者给“疫情”添堵、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