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0起疫情期间违法典型案例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0起疫情期间违法典型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迅速行动、主动出击,从严从快查办一批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部分经营者的不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1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玉山县市场监管局对玉山县某大药房涉嫌哄抬物价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药店在销售每包5元的一次性通用口罩时,提高到每包18元,共卖出8包。玉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罚款。
1月27日,婺源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排查中发现该县有人通过微信在销售“三无”口罩。当事人李某、施某二人于1月23日、24日、26日先后三次从浙江义乌和上海浦东购进“三无”口罩58.6万只,并通过微信批发给2家药店、2家超市和几名个人进行销售,售价0.4元至1元不等,至案发时止,已售出57万余只,产品流入婺源及周边县市。当日,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尚未售出的“三无”口罩进行了扣押,并追缴回“三无”口罩1150只,同时向产品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婺源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将从重从快进行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信州区五三大道延伸段的某超市涉嫌高价售卖口罩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超市以每只26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朝美”防颗粒口罩(对消费者宣称KN95口罩),以每只20元的价格对外批发“清沁”卫生口罩,涉嫌存在哄抬物价和提供虚假进货凭证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所销口罩共18000余只予以查扣,拟立案调查,近期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上饶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恶意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均可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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