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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嘎查村(社区) 疫情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2-09 09:41:07

原标题:关于加强全市嘎查村(社区) 疫情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告知书

  全市各旗区、各嘎查村(社区),广大市民朋友:

  各旗区要成立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嘎查村(社区)成立重点人员管理小组,共同做好嘎查村(社区) 重点人员管理。

  重点人员:市外返回人员、外来人员和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各旗区要及时排查,及早发现重点人员。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动态管理。各嘎查村(社区)要做好入口筛查、信息告知、环境卫生治理、健康教育、物资准备等工作,禁止开展聚集性活动。

  对外地返回人员、外来人员要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重点人员管理小组要及时电话询问人员健康状况;对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医学隔离观察。以上人员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隔离期满后,如未出现感染症状者,可解除隔离。隔离期间,若出现感染症状者,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指定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嘎查村(社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

  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后,旗区管控工作组要立即派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断密切接触者。嘎查村(社区)内关闭公共场所,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

  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社区党员干部带领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形成群防群控合力。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到专组专人专账,把重点人员找准找全管好。要规范防控手段,坚持科学、有序、有效防控,在确保防控效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要密切关注影响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嘎查村(社区)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