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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期限可顺延3个月

发布时间:2020-02-06 21:54:14

原标题:施工项目期限可顺延3个月

  2月5日,珠海横琴新区发布《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帮扶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对于部分企业的租金、员工的社保分别予以减免和补贴,对企业开工延期所带来的商事服务、纳税申报、商业款等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旨在减轻企业的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除对相关企业实施租金减免、延期缴纳税款和社保外,《措施》明确,横琴新区(含一体化区域)已出让用地的项目,其开工、竣工时限及在建工程的施工期限,可以顺延3个月。其中涉及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可以相应免费顺延。为因疫情产生的企业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以保障疫情结束之后的商业场合生产秩序。

  《措施》还鼓励区内金融企业对生产、运输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物资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的贴息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区内科技企业参与国家及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在治疗方法、药物研发、检测技术和医疗设备等方面科技攻关,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研发费用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