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条”金融政策支持龙江企业抗“疫”到底
原标题:“18条”金融政策支持龙江企业抗“疫”到底
5日,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全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好十八项金融措施,着力为防控疫情提供坚强金融保障。
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常备借贷便利工具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提高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领域的信贷投放能力。加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推广应用,引导全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定价,降低疫情防控领域贷款成本,对疫情防疫领域相关企业执行贷款优惠利率。
持续加大针对疫情防控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要确保信贷资源优先投放到生产、运输和销售防护服、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企业中去,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于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的暂时困难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积极运用无还本续贷等业务为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进一步做好针对疫情防控企业的对接沟通。全省金融机构要在前期“金助民企小微”系列走访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等行业企业的对接沟通,充分了解企业资金需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针对疫情防控企业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和运用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银企融资对接效率,在减少业务过程中人员聚集的同时,有效提高信贷支持效率。要简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为企业融资开办“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措施还包括,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疫情防控资金紧急拨款通道,加大非银行支付机构电子服务保障力度,着力保证现金供应需求。此外,在确保支付清算服务顺畅、积极开辟账户防疫“绿色通道”、做好现金存储业务的消毒防护、实行原封券优先出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先进先出原则、切实做好疫情时期的外汇服务工作、简化经常项下业务办理流程、为资本项下业务提供个性化服务、便捷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认真做好征信查询服务工作、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