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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周边要就近设首诊隔离点

发布时间:2020-02-05 19:21:09

原标题:医疗机构周边要就近设首诊隔离点

  昨天,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在周边就近选择场所,作为首诊隔离点,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进行隔离观察。

  在医疗机构周边设置首诊隔离点,旨在加强对疑似病例轻症患者的规范管理,控制疫情的蔓延。依据方案,集中隔离对象主要包括首诊医疗机构判断为疑似病例轻症患者;有生活自理能力,年龄65周岁及以下;无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基础性疾病及精神疾病;知情同意,自愿前往。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周边设首诊隔离点,原则上可步行前往。

  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原则上应当单人单间居住,不得离开房间活动;房间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具有独立卫生间;首诊隔离点电梯应当具有容纳急救转运担架条件;应当具备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暂存地;非隔离对象不得擅自进入首诊隔离点。

  隔离观察对象视病情变化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观察、转诊或者解除隔离。病情加重或出现其他突发病情时应当及时转至首诊的医疗机构;诊断为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后,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应当立即离开首诊隔离点,解除隔离或转为居家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