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医药电商新政聚焦三大热点
原标题:跨境医药电商新政聚焦三大热点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报道的《全国首破冰跨境医药电商新政在京落地》引发关注。针对读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北青报记者再度采访了相关企业和部门。
药品进口是否“提速”
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新政在京落地”主要是国内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一次“破冰”。目前针对的是渠道,也就是说,市民未来可以在实体店以外的其他渠道更便捷地买到部分境外药品和医疗器械,“作为销售平台,针对试点企业还有很多硬件上的要求。”其中,试点企业应当是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企业法人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资格的企业,相关跨境医药产品应当在北京口岸通关,并在天竺综保区内具有符合跨境医药产品存储要求的仓储能力。此外,还要求试点企业实现对跨境医药产品的质量管控、追溯管理,并建立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等,“试点企业应当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基本原则建立跨境医药产品追溯体系。”
能否买到“仿制药”
针对部分网友和读者提出的这一新政“是否代表能进口印度的仿制药”这一问题,北青报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得到的回复是“不能”。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前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一直被划归为“假药”。
“新的药品管理法虽然将这类药品从假药的行列中划出,但是也并没有认可这类药品的合法地位。也就是说,未在我国注册的进口药品,是无法通过跨境电商这类贸易形式进入中国市场的。”该业内人士表示。
可以买到哪些种类药品
北京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可以销售的商品必须在财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清单内,主要为家用日常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
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电商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药料的鲜或干的植物,仅限网购保税商品,罂粟、罂粟壳、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经药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装供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药棉、纱布、绷带;专用于人类或作兽药用的凝胶制品,作为外科手术或体检时躯体部位的润滑剂,或者作为躯体和医疗器械之间的耦合剂;维生素;隐形眼镜片;血压测量仪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读数的液体温度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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