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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研究生学位论文允许复制的比例不能超10%

发布时间:2019-12-24 15:13:06

原标题:厦大研究生学位论文允许复制的比例不能超10%

  从明年起,厦大研究生学位论文允许复制的比例,从过去的20%以内收紧至10%以内。

  厦大研究生院近日发布通告说,2020年1月1日起,研究生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简称“复制比”)由“须低于20%”调整为“须低于10%”。对于查重过程中复制比超过10%(含10%)的学位论文,学院应根据超出程度分段制订处理规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此外,2020年1月1日起,厦大全校非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均通过平台送审。业内说,这是为了避免熟人评审。据介绍,这个平台会自动匹配全国硕博导师来评审论文。

  校方说,这是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这也是继2017年以来,厦大二度调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制比。2017年10月11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严格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称,“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在答辩前对每一篇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最高不得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