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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佩: 防止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发布时间:2019-12-04 10:18:06

原标题:张佩: 防止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每一个品牌的建立都会耗费企业无数的心血和努力,而一旦商标被认定为通用名称,对企业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佩介绍,我国商标法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符号等标识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而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作为一种商品名称或者俗称进行使用,那么该商标就会因缺乏显著性而被认定为通用名称,进而丧失商标权。诸如“吗啡”“阿司匹林”“优盘”“雪花粉”,都是因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而丧失了商标权。

  对于避免注册商标沦为通用名称,张佩认为,首先选用显著性较强的标识进行商标注册。尽量避免使用概括商品特点、用途的词汇,及不具有突出特点的简单线形图形。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在不同类别或不同产品上注册防御商标,降低该商标在某一类别或者某一种商品上被作为通用名称使用的可能性。

  其次,在宣传、推广商品时,注意区别商品名称和商标名称,避免用商标名称替代商品名称。发现他人使用,立即维权,能够直接、有效地遏制该商标成为指代名称的可能性。

  最后,在进行商标维权同时,以广告、声明等方式提示公众商标属性。这样既让公众了解到商标属性,降低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也能让商标的知名度再次提升,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