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查机关发挥职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标题:辽宁检查机关发挥职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8日召开“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发布10件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发展战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负责人席照生介绍了“四重四抓”的经验做法及成效。一是重理念,抓专项,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今年,辽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等多个专项活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把平等保护作为服务辽宁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二是重落实,抓机制,建设有力制度保障。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发展战略,共制定出台了200余项制度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办理涉及企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辽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多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文件,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支持、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三是重创新,抓服务,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结合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完善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精准发力,精细服务,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辽宁各级检察院广泛开展了“企业行”“送法进企”“检企对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今年8月,在辽宁三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30多个检察院共邀请民营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10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增进了解。
四是重办案,抓质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辽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精准把握刑事检察标准,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今年1-10月份,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259人、不起诉101人。持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注重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积极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民营企业家进行逐案排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人并已全部变更。
针对下一步打算,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负责人席照生表示,辽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的沟通协作,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