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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 2019浙江互联网10大检察案例出炉

发布时间:2019-11-27 16:43:45

   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重塑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

  日前举行的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检察论坛上,省检察院发布了“2019年度浙江省互联网十大检察案例”,涉及到互联网贩毒、大规模数据窃取、虚假彩票网站等多种互联网领域新型犯罪。

  我省检察机关在互联网空间社会治理有哪些具体实践,跟随案例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制贩大麻网站案

  (诸暨市检察院)

  2019年10月,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制贩大麻“园丁丁”网站案宣判。“园丁丁”论坛是近几年国内规模较大的大麻论坛,内容从大麻种植知识分享到种子、种植用具、吸食工具、成品大麻买卖,为国内大麻吸食人群提供种植、交易渠道,逐渐成为制贩大麻的源头组织。

  该案因类型新颖、涉案人员广,被公安部列为互联网涉毒目标案件。此前互联网涉毒案件,仅对贩毒行为作刑事打击,对上游网站最多作关停处理,本案系国内将大麻交流网站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的第一案,为打击无法查实贩毒事实但利用互联网发布涉毒信息行为提供了解决方案。

  本案的成功办理摧毁了利用互联网制贩大麻黑色产业链,为遏制互联网涉毒犯罪提供了范本。

  案例二

  全国首例互联网公益诉讼案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

  2019年9月,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由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公开宣判。两名被告通过互联网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减肥胶囊”,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被告被判共同承担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赔偿公共利益损失61万余元的侵权责任。

  本案明确了互联网公益诉讼的内涵,开创了公益诉讼检察新模式,拓展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权类型,确立了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可主张10倍惩罚性赔偿,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指引作用。

  案例三

  利用爬虫加粉软件“打劫”流量数据案

  (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

  2019年10月,由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史上最大规模数据窃取案”宣判。被告单位利用爬虫、加粉等恶意软件,规避或突破计算机保护措施,疯狂窃取网络流量中的cookie数据,窃取全国96家知名互联网公司的用户账号达30亿条,并进行爬取订单、强制加粉、推广等行为,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本案是一起利用爬虫技术窃取网络数据的典型案例,犯罪手法非常专业,检察机关通过细致审查,准确把握cookie数据与公民个人信息的区别,厘清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其他关联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了信息系统数据黑灰产业链

  本案的成功办理,也给网络运营商敲响了警钟,查补数据安全漏洞,被包括央视新闻、新华网等各大媒体报道。

  案例四

  黑彩网站诈骗案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

  2019年3月,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黑彩网站诈骗案”作出判决。9名被告人制作虚假彩票网站,诱骗被害人充值下注,再通过网站后台控制输赢,骗取被害人钱财。

  为准确认定诈骗金额,检察机关通过查看网站远程勘验记录、找寻转账金额规律等方式,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及第三方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精准指控,认定诈骗金额从30万升至57万余元。

  本案对网络诈骗案件如何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数额具有鉴意义。检察机关还积极追赃挽损,帮助在案被害人挽回全部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五

  全国首例技术修改抖音靓号案

  (义乌市检察院)

  2019年5月,义乌市检察院对全国首例技术修改抖音靓号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利用DY190易语言程序编写软件,通过破坏抖音系统后台数据的方式非法获取技术靓号700余个并出售给他人,部分技术靓号经修改后单价高达1.5万元。

  检察机关准确区分修改抖音号不同技术手段的罪与非罪界限,精准打击新型互联网犯罪,从源头上铲除了非法获取抖音技术靓号再进行层层销售的黑灰产业链。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服务民营经济的职责使命,主动对接互联网企业,提示微播公司技术漏洞的风险,提高防范意识,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案例六

  预置“广告SDK”非法控制手机案

  (平湖市检察院)

  2019年1月,平湖市法院对我省首例预置“广告SDK”非法弹送广告案进行了判决。28名被告人组成的团伙通过与手机方案商、手机厂商相互勾结,在销售手机内预置“广告SDK”,在未经用户允许情况下,向用户推送信息并静默下载“一键达apk”,模拟用户操作关注微信公众号,共计非法控制用户手机上亿台、违法所得3000万。

  本案系新型计算机领域案件,检察机关特邀网安业务骨干分析研判案情,并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通过多媒体直观展现“弹送广告”的危害性,成功指控犯罪。

  此案明确了预装方式下“非法控制”的法律定性,对非法弹送广告、静默下载等互联网黑灰产业链予以打击,对今后该领域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促进行业整改、净化行业领域,社会效果良好。

  案例七

  “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案

  (绍兴市检察院、新昌县检察院)

  2019年7月,绍兴市、新昌县两级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31件系列民间借贷案获法院改判。被告人以彩票店为掩护,以签订数倍至10余倍于实际借款数额借条的方式,向参加“百家乐”等网络赌博人员提供“套路贷”,并以大幅虚增借款数额的借条提起民事诉讼101件,利用法院强制力追讨高利贷140余万元。

  该案系绍兴市检察院通过“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发现,经新昌县检察院查明事实后,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再审纠正错误裁判,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多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打击网络赌博和非法放贷,净化网络环境,为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案例八

  利用互联网侵犯涉外知识产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2019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名被告人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冒国外知名品牌商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处高额罚金。

  本案的办理,克服了网络售假行为隐蔽、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制约,通过抽样取证、交易数据梳理等方式,厘清未销售金额和“刷单”销量,成功地在1.5亿的销售数额中精准认定1400万的犯罪金额。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平等保护外国权利人知识产权的立场。

  案例九

  天猫平台恶意投诉敲诈勒索案

  (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

  2019年6月,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对“天猫平台恶意投诉敲诈勒索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在没有真实购买意愿情况下,抓住网店经营不规范之处向天猫平台恶意投诉近百次,利用店主害怕因投诉被平台处罚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

  利用电商平台规则对网店卖家恶意投诉、实施敲诈勒索屡见不鲜,此案的办理对区分敲诈勒索与合法维权具有指导意义。

  同时,检察机关还向温州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规则、强化商家法律自我保护意识,为净化网络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案例十

  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常山县检察院)

  2018年5月,常山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针对部分网络订餐平台未在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量化分级信息,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担当“舌尖上的卫士”。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柚团外卖”等外卖平台进行集体约谈、定向抽检等,共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检查入驻商家526户,组织风险抽检5个批次,最终实现证照信息、量化分级信息100%公示。

  该案的办理督促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贡献了检察力量,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章来源:浙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