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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细则公布 似乎比想象中更难

发布时间:2019-11-15 14:31:45

原标题:携号转网细则公布,似乎比想象中更难

  14日晚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皆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根据工信部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三大运营商实际制定,对“携号转网”的服务原则、服务范围、申请条件、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做了详细介绍。


  作为一项惠民服务举措,携号转网业务的规则其实很简单:投奔新电信运营商的用户,原号码保留;用户转出的电信运营商不得拒绝、不得强留用户的离去。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并将于12月1日施行的《携号转网管理规定》,虽然为电信运营商划出了服务红线,但属原则性框架,与携号转网业务相关的服务规范,乃至游戏规则需要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提供商和监管部门共同完善。

  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电话网范围内,蜂窝移动电话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这意味着,跨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是无法办理携号转网的。

  现阶段不提供四类号码的携号转网服务,具体包括:

  一、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二、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三、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实施细则》还对携号转网使用权责划分进行了说明,在网络切换完成前,携号转网用户的原移动电话卡正常使用,由携出方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网络切换完成后,携号转网用户的原移动电话卡失效,携出方与携号转网用户间的电信服务关系终止,同时新移动电话卡激活启用,由携入方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携入方不得在网络切换完成前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携入方应当本着携入用户与本网新入网用户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与携入用户签订电信服务协议。

  携入用户号码注销后,携入方不得继续使用该号码,应当依照《电信服务规范》要求的最短冻结时限后5日内将号码归还至最初使用该号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另外,三大运营细则显示,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需要以下五大条件:

  一、实名入网,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

  二、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三、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四、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五、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