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金融

恒达:总价2356.64万元出售3宗商业地产项目物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9-10-11 10:39:42

  10月10日恒达发布公告称,许昌恒达及宋基大地向齐春风及张帆出售金汇广场物业、清林苑、恒达魏源,共计人民币2356.64万元。

  据悉2019年10月10日,双方分别订立各自的买卖协议,据此,许昌恒达和宋基大地同意出售而齐春风及张帆相关同意购买各自的物业单位。许昌恒达(作为恒达魏源及金汇广场的开发商)为恒达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宋基大地(作为清林苑的开发商)为恒达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买方(即董事或董事的联系人)为恒达的关连人士。因此,出售物业单位构成恒达的关连交易。

  金汇广场位于中国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以北及北关大街以东的一个住宅及商业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506平方米。清林苑乃位于中国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清虚街以西、榆柳北街以东、西大街以北的一个住宅及商业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450平方米。恒达魏源乃位于中国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西大街南、 劳动路西及西护城河东的一个商业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725平方米。

  据公告得知金汇广场出售价格为人民币418.92万元,须由林媙女士以现金支付,为数约人民币209.46万元的初步订金已于签订买卖协议时支付。为数约人民币209.46万元的余下结余将于2019年11月30日或之前支付。

  清林苑出售价格为人民币423.08万元,须由林媙女士以现金支付,为数约人民币211.54万元的初步订金已于签订买卖协议时支付。为数约人民币211.54万元的余下结余将于2019年11月30日或之前支付。

  位于恒达魏源4座3楼6个单位,共计人民币883.76万元,须由林媙女士以现金支付,为数约人民币508.5万元初步订金已于签订买卖协议时支付。为数约人民币375.27亿元的余下结余将于2019年11月30日或之前支付。

  位于恒达魏源4座1楼及2楼2个单位,共计人民币630.87万元,须由齐春风女士及张帆女士以现金支付,为数约人民币630.87万元总额已于签订买卖协议时支付。

  买卖协议项下的物业单位为恒达已竣工待售物业。根据买卖协议,恒达预期将就出售物业单位而收取的总代价为人民币2356.64万元,该等所得款项拟用作恒达的一般营运资金。除上述者外,预期不会对恒达的财务状况造成直接重大影响。